鲁茸江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建设的提案》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符合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殡葬活动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传承、环境保护乃至社会稳定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2021年、2022年,我局根据推进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积极争取项目,共筹集资金90万元,完成了五境乡骨灰堂项目建设,目前骨灰堂已投入使用。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291号)文件要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审批,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市、区)民政局,由县(市、区)民政局商县(市、区)建设、规划、环保、林业、国土资源局、民族等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并报州(市)民政部门备案。
2、鉴于鲁茸江参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打造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示范点,我局将认真采纳,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但由于前期工作涉及面广,程序繁多、花费时间较多,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衔接,最大力度争取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为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电话:8223934 联系人:刘建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