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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级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
香格里拉市社会救助站、香格里拉市殡仪馆、香格里拉市居民家庭经费费济核对中心、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障福利中心。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实有在职人员9名。提前退休2人。
香格里拉市社会救助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股所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2名。
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馆长1名(股所级)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4名,工勤技能1名。实有在职人员5名。
香格里拉市居民家庭经费济核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所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3名。实有在职人员3名。
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障福利中心为市民政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部供养20人,财政部门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0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06.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费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1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2年预算比2021年增加307.5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10万元;殡仪馆运行经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20万元;2022年度预算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142.50万元;平安边界多预算22万元;在职人员比2021年增加3万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6.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6.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6.02万元(本级财力1406.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费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1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8.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8.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8.43万元(本级财力1098.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2022年预算比2021年增加307.5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10万元;殡仪馆运行经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20万元;2022年度预算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142.50万元;平安边界多预算22万元;在职人员比2021年增加3万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6.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52万元,与2021年对比: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8.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43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比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多30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年比2021年多172.0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万人员比2021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2022年项目支出247.50万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112万元,2022年比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135.50万元,主要原因行政运行经费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10万元;殡仪馆运行经费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20万元;2022年增加预算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142.50万元;平安边界增加预算22万元;2022年减少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5万元,减少了区划地名宣传经费12万元,减少了地名志编纂经费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万元(即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及“两新”党支部工作经费及党支部书记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29万元(即职工工资、包干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及职工社保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40.98万元(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0.57万元(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58.52万元占总支出82.40%,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47.50万元占总支出17.60%,是指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564.67万元,占总支出的4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85.52万元,占总支出的20%,包括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83万元,占总支出的40%,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等。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5个,采购预算资金22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6.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21年相比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2021年相比预算公务接待费: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2021年相比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无变动,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其他支出: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A.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B.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C.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D.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0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万元,2022年比2021年增加机关运行维护费1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法律顾问费用,西部志愿者工资,新园村人员工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民政局资产总额3,52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43万元,固定资产1,306.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1.41万元,无形资产15.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香格里拉市殡仪馆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殡仪馆运行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 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三、项目实施单位
香格里拉市殡仪馆
四、项目基本概况
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 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运行经费用于殡仪馆日常工作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运行经费用于殡仪馆日常工作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殡仪馆运行经费3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办公费 9.70万元用于殡仪馆日常办公经费
2、印刷费 0.80万元用于殡仪馆日常印刷经费
3、电费 2.00万元用于殡仪馆日常电费经费
4、邮电费 1.50万元用于殡仪馆日常邮电经费
5、差旅费 2.00万元用于殡仪馆日常办公差旅经费
6、维修(护)费 4.00万元用于殡仪馆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经费
7、专用材料费 10.00万元用于殡仪购买火化油,丧葬用品等经费
8、委托业务费 3.00万元用于殡仪火化机清理劳务费
9、办公设备购置 2.00万元用于殡仪馆办公设备购置
八、项目实施成效
殡仪馆能正常开展工作成本开支。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九、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项目
十、立项依据
香财社【2021】65号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
十一、项目实施单位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十二、项目基本概况
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142.5万元,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政府减灾救灾模式,切实使受灾群众在住房遭受火灾、自然灾害损失后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有效地缓解受灾群众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压力,增强受灾群众对灾后住房重建的资金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十三、项目实施内容
为全市农户28500户购买民房保险
十四、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健全、完善整个绩效评价体系涉及经费142.5万元。
十五、项目实施计划
资金到位时次月及时为农户购买民房保险。
十六、项目实施成效
在农户房屋发生火灾时及时得到补偿,降低农户损失。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