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7-533400-04-01-836209)占用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境内集体林地面积0.0818公顷。按权属分:香格里拉市东旺乡上游村委会日林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72公顷;格咱乡翁上村委会牙古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56公顷,木鲁村委会浪史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72公顷;尼西乡新阳村委会南当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9公顷;建塘镇解放村委会从古龙二等四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9公顷、共比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72公顷,尼史村委会达拉等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9公顷;小中甸镇联合村委会达拉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76公顷、布普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72公顷,和平村委会下点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72公顷;虎跳峡镇永胜村委会核桃园二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056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面积0.0216公顷;特用林林地面积0.0072公顷;用材林林地面积0.0056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0.0076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0398公顷。
二、项目涉及在云南省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建设,已取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云林许准〔2024〕62号)同意。
三、项目涉及在三江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建设,你单位要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确保风景名胜区的有效保护。
四、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批准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