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300252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3-05-08
普朗铜矿区2023-2025年地质勘查及承包商临时驻地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5-08 10:52     浏览次数: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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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普朗铜矿区2023-2025年地质勘查及承包商临时驻地项目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533401-04-05-670235)及你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朗铜矿区2023-2025年地质勘查及承包商临时驻地项目,临时使用格里拉市境内林地面积0.3840公顷。按林地权属分: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格咱分场林地面积0.3840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面积0.2496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0.1344公顷。临时占用时间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采伐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按要求恢复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将林地返还给原林权所有者使用,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或恢复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对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验收合格的林地及时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四、格咱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国有林场格咱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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