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300248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3-03-13
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3-13 15:58     浏览次数:2332   
字体:[ ]
打印

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批准文号:迪发改基础〔2019〕7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项目,临时占用香格里拉市境内林地面积3.2561公顷。按权属分: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吾竹村委会堆满三组集体林地0.0298公顷、格瓦二组集体林地2.4078公顷,新建村委会上所邑一、二组集体林地0.8185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2.4376公顷、其他林地0.8185公顷。临时占用时间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采伐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按要求恢复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将林地返还给原林权所有者使用,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其所产生的费用由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对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验收合格的林地及时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四、金江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金江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313日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