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100012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1-03-11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1 15:54     浏览次数: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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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林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县有关林业的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承担全市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牧还草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内设一个股室(生防局),10个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技术推广站、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内设5个股(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一级预算、 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二级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草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紧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协助拟订各类自然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政策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75人,内退3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0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136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2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财务总收入 300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财务总收入324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正式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所以财政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00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2.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2.98万元(本级财力3002.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财务总收入324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正式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所以财政拨款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02.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0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1.91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297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2.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正式退休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所以财政拨款减少;项目支出351.07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26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森林防火项目及湿地保护项目需要基本工作经费、宣传材料经费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培训费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等相关工作经费,所以财政拨款增加。明细如下: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农林水支出(工资福利等支出)236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79.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51.91万元,项目支出351.07万元),明细支出如下:1、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工资423.22万元,津贴补贴995.38万元,奖金35.26万元,绩效工资420.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9.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85万元,办公费9.3万元,工会经费29.92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58.04万元、退休费21.6万元、抚恤金1.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万元, 住房公积金179.54万元,电费3.23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67万元,水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

2、项目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7万元,委托业务费197.13万元,差旅费12.47万元,办公费5.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万元,培训费1.4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我单位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87.36万元。明细如下:1、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批0.56万元;2、其他印刷品1批80万元;3、其他办公设备7台5.6万元;4、A4复印纸40件0.8万元;5、A3复印纸20件0.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67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减少8.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7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减少25.1%,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组织开展好林业各项项目:石漠化治理项目6万亩,总投资1000万元;天保工程公益林封山育林1万亩,总投资100万元;长江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1.5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总投资1250万元。

2、组织开展好退牧还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规模人工种草11万亩,每亩200元,毒害草治理 5万亩,每亩140元,总投资2958万元。

3、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资金(天保职工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总投资5702.5万元。

4、开展好4042名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管护合同签订,岗前培训及上岗工作,每人每年10000元,总投资4042万元。

5、组织开展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林农补偿资金3462.5万元。全市26835个农户的119122个农村人口从林农补偿资金中直接受益。

6、组织开展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预计审核上报行政许可证的林地征占用建设项目共9个,占用林地面积249.3329公顷。

7、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524份,活立木蓄积2.56136万立方米,出材1.57243万立方米,共采伐林木22.1万株。

8、加强林政案件查处工作,预计受理各类林业案件50起。

9、组织开展好林业苗木检验各项工程用苗90批次,261.5万株。

10、加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颁发林木权证309宗,制证林木权证71宗。

11、组织完成好第五批国有林场职工转岗工作。

1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工作,预计承办5件人大代表建议案、2件政协提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森林培育:森林培育工作是林业企业优化和改造森林资源的核心所在,是森林经营的基础。森林培育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森林的效益,提升林分的质量。目前,要想保证国有林业的森林资源质量和数量,最为首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监测是对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空间分布及其利用状况进行定期定位的观测分析和评价的工作。它是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和消长变化动态,预测森林资源发展趋势,为林业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服务。

3、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人类为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信息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社会活动.简单地说,信息管理就是人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82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总计9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万元,由于正式退休人员增加,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相应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拨款减少。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日常公务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700111

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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