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咱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部门职能配置合法合规情况、完整清晰情况、权责统一情况、职责交叉情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乡政府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 ,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 ,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丰富群众文化 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 政府交办等其它事项 。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产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食品安全、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