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咱乡地震应急预案
为积极防范,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乡乡域、各村地震灾害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香格里拉市地震应急预案》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乡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乡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红松 乡 长 (电话:13988743032)
副组长:冯建华 警务站(派出所)站长(电话:13988788775)
张志国 武装部部长(电话:13988746232)
张世文 维稳副书记(电话:18008874388)
和燕全 副 乡 长 (电话:13988771740)
下设一室9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恢复建设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及村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叶群担任,徐金山、胡迪、李新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分管组织的青主卓玛(电话:18213216553)担任,宣传干事罗欢为成员。
⑴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⑶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⑷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派出所所长由冯建华警务站(派出所)站长(电话:13988788775)担任,成员为乡派出所民警、抽调森林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干部,办公室设在乡派出所。
⑴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联疫组长由卫生院陈丽明院长(电话:13988759877)担任,办公室设在乡卫生院。
⑴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分管交通的冯建华(电话:13988788775)担任,成员为乡民政干事、交警。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⑶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及车辆。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乡电信所刘金所长(电话:13378872744)担任,办公室设在乡电信所。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供电所李金权所长(电话:13988702132)担任,办公室设在格咱供电站。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⑵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讯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张志国武装部长(电话:13988746232)担任,成员为乡民政干事、武装干事,办公室设在武装部。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乡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村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村抢险救灾组组长分别由六村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村“三委”人员,乡武装部、民兵应急连,办公室设在各村委会。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4)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0、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副乡长和燕全担任。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乡政府。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乡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乡办公室汇报灾情,乡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