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
省级衔接资金的通知
小中甸镇人民政府、五境乡人民政府、三坝乡人民政府: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迪财农〔2025〕1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衔接资金333万元(详见附件)下达你们,此款请列入2025年“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科目,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使用规范安全,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5年省用于产业发展的省级衔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级下达资金总规模的52%,且不低于2024年的资金占比,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实施新一轮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资产,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省级和各地配套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等工作。
三、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给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可执行财政部等10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4〕1号)、省财政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表在5月7日之前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