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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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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3-24
香格里拉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4 17:26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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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探索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香格里拉市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根据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的《香格里拉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香格里拉市“十四五”规划和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香格里拉市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统筹整合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门用于乡村振兴,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支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集中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按照乡村振兴标准优先保障脱贫村、脱贫人口脱贫巩固支出,向年度内重点建设的乡村振兴项目倾斜。集中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得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以外的支出。

(二)编制必要性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是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当务之急。第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需要,必须统筹安排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第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必须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以乡村振兴为引领,落实资金使用机制,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资金使用机制的有效衔接。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立项、资金整合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二)瞄准目标,规范使用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最终目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争取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应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支出,不得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以外的支出。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必须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集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致力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做到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

(四)加强管理,跟踪问效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实施和资金安全主体责任。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有全过程监管责任,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过程中,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加强监督、落实监管职责。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整合组织保障

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设立了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研究确定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等重大事项。

合理划分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单位职责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项目审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制定和报批、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和公示8个流程。香格里拉市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部门责任制,相关行业部门责任为:

1.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与省、州长期规划、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各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立项目库时需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的规定对入库项目执行前期论证、审定等程序,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入库。(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配合)

3.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台账,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的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5.制定整合资金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及绩效自评办法,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年度目标、项目实施内容制定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再根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自评。(牵头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各项目主管部门配合)

6.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和管理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

7.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年度目标和实施内容设立绩效指标体系,并积极组织绩效自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并按时将绩效自评报表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香格里拉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8.全面公开公示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责任单位: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

(三)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结果运用体系。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各乡(镇)、各市级直属部门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整合情况、乡村振兴情况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绩效评价时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客观、公正的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加大整合信息公开力度

各有关部门应通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渠道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乡村振兴项目部门及乡(镇)要打通公示“最后一公里”,将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到村、组、项目实施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阳光透明。

(五)加强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以两办督查室、纪委监察委为主的执纪问责机制。明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的关键部门,各单位、乡(镇)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全力服从和服务于统筹整合工作。

两办督查室要把精力集中到对整合方案的推进落实上来,对凡是工作推进不到位、资金整合不及时、项目推进不得力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将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察委。

市纪委监察委要强化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受理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切实做好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受理,及时受理审计、信访和职能部门督查、稽查、检查、抽查等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移送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整合方案决策部署,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挪用、侵占、套取、骗取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市纪委监察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资金统筹整合

(一)资金来源

1.中央层面(18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不含退耕还林还草、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和相关试点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

2.省级层面(2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

3.州级层面(2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涉农资金。

(二)资金管理、实施方式及拨付流程

集中支付,及时下达。中央、省、州级财政涉农资金下达后,由市财政局将整合资金归集到整合“资金池”(财政一体化涉农资金整合、中央衔接资金、省级衔接资金),并在2日内通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资金绩效办。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资金绩效办在15日内,结合涉农整合方案,年度项目计划、实施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征求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林草局、市民宗局意见,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6日内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会议讨论研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事项整理报送会议纪要。市财政局按照会议要求在2日内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三)年度资金投入

2025年,香格里拉市计划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947.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合计28,077.79万元,省级财政合计11,870.00万元。具体情况为:

1.统筹整合使用中央财政合计28,077.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60.00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3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650.00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4,04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873.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00.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00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10.79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部分)14万元。

2.统筹整合使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87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870.00万元。

五、项目规划

本方案规划项目总投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03.18万元。

(一)农业生产项目

资金规模:18468.35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各种特色种植基地建设、加工流通项目建设、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建设项目、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项目、产业服务支撑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和其他产业基地建设。

绩效目标:完成各种特色种植基地建设、加工流通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种植产业发展项目,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农户增收;完成市场建设和农村物流建设项目、品牌打造和展销平台项目、产业服务支撑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提供更多就业渠道,改善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促进经济发展。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畜牧生产项目

资金规模:7259.93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各种特色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产业提质增效项目、“一县一业”特色畜禽产业发展项目。

绩效目标:建设完成各种特色产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和“一县一业”特色畜禽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全市牦牛、尼西鸡、藏香猪产业发展,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发展。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林业改革发展项目

资金规模:209万元

实施地点:建塘镇诺西村

建设任务:道路硬化;引进海棠无纺布袋苗1000株、雪松无纺布袋苗1000株、紫叶李无纺布袋苗300株、云杉无纺布袋苗1500株、榆叶梅土球苗1000株。采用容器培育冷杉、高山松、花楸、丁香、三角枫、西南桦、刺玫瑰、黄花木、云杉袋苗共3.5万株。采购无纺布植树袋:500025㎝×25㎝、500030㎝×30㎝、500040㎝×35㎝。

绩效目标:完成26亩林地建设,项目按要求完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以上。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资金规模:873.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三坝乡、尼西乡以工代赈项目,提升人均收入。完成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和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补齐民族村寨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水平和创新发展民族手工业。

绩效目标:完成三坝乡、尼西乡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当地农户务工,增加人均收入,同时补齐民族村寨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水平和创新发展民族手工业。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五)乡村旅游项目

资金规模:240.00万元

实施地点:五境乡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建设基地13亩,打造草莓、樱桃等采摘园、平整产业田40亩、经济林果种植15亩、打造林下食用菌采摘和种养殖体验区5亩及对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受益农户28105人,提高粮食产量,发展经济林果持续带动农户增收、保障土地流转租金获得收益,同时结合农旅融合项目销售地方农特产品实现增收。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五境乡人民政府。

(六)水利发展项目

资金规模:2,699.9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保障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以及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浪都河治理工程。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农村安全饮水持续达标,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农田建设

资金规模:4,040.00万元

实施地点:红旗村、哈巴村、江边村、新联村、跃进村

建设任务:完成香格里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香格里拉市农田建设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坡耕地治理。

绩效目标:统筹建设机耕路、水池、渠道、输水管道等配套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灌溉条件及宜机化耕作条件、提高项目区耕地地力,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单产。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指挥部

(八)农村环境整治

资金规模:3,30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在11个乡镇开展农村公共厕所整改,对问题公厕的水、电、化粪池等进行提升改造;推进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示范点,通过管网将用水集中收集至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按户改造污水排放;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购买箱体建设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原有垃圾基础设施。此外,在虎跳峡镇等3个乡镇推进“千百万工程”示范村项目,包括修建村组道路、铺设排污管、路面硬化、建设蓄水池等一系列工程。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在时效上,各项目建设进度需达100%。社会效益方面,农村公共厕所整改项目受益农户超1000户;污水治理项目惠及农户超3000户;垃圾治理项目使超2620人受益;“千百万工程”示范村项目令超2050人受益。同时,各项目的受益脱贫户、监测户满意度均需达到98%及以上。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农村道路建设

资金规模:35.00万元

实施地点:虎跳峡镇

建设任务:建设桥宽5米、长10米、八字挡墙10米、桥两边挡墙40米、硬化20米。促进产业发展项目,完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完成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其他

1.香格里拉市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项目

资金规模:28.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要求,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外就业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对省内跨州(市)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绩效目标:促进350名脱贫人口实现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资金规模:1,00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重点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边缘易致贫”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650个,按照乡村综合环境治理员800/月·人、交通安全劝导员1000/月·人、就业和社保协理员1500/月·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绩效目标:重点帮扶“无法离乡、无业可扶、边缘易致贫”的脱贫劳动力,通过对设置1650个岗位并给予相应补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

资金规模:35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从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年。

绩效目标:时效指标上,补助及时发放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方面,受益脱贫户、监测户人数≥2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受益脱贫户、监测户满意度≥98%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

4.香格里拉市项目管理费

资金规模:1,50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从省级衔接资金中计提5%作为项目管理费,用于全市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绩效目标:通过计提省级衔接资金5%的比例作为项目管理费,确保项目从前期规划到后期评价的全流程得到专业、高效的管理,以保障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最终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年度内资金使用合规率100%,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管理费使用部门和各乡(镇)

(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

1.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规模:6,838.35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建设完成各种类型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农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农业产业的正常发展。

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完成各种类型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产业的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正常开展,提高当地居民的人均收入。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农村综合改革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规模:11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巩固提升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水平,提升人均收入。

绩效目标:完成香格里拉市2025年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巩固提升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促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水平,提升人均收入。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3.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240.00万元

实施地点:五境乡人民政府

建设任务:建设基地13亩,打造草莓、樱桃等采摘园、平整产业田40亩、经济林果种植15亩、打造林下食用菌采摘和种养殖体验区5亩及对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受益农户28户、105人,提高粮食产量,发展经济林果持续带动农户增收、保障土地流转租金获得收益,同时结合农旅融合项目销售地方农特产品实现增收。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五境乡人民政府。

4.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2,699.9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完成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坡耕地体质改造项目,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田种植条件,增加全市耕地面积,促进全市产业发展。

绩效目标:通过完成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保障全市人民饮水安全;通过完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田种植条件;通过完成坡耕地体质改造项目,增加全市耕地面积,促进全市产业发展。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1,040.00万元

实施地点:虎跳峡镇

建设任务:取水坝4座,龙潭取水口3座,沉砂池4座,减压池5座,500m³蓄水池12座;安装热镀锌钢管65235m,埋设PE21442m2.5m宽机耕路13800m3m宽机耕路3076m3.5m宽机耕路717m;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若干

绩效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促进产业发展项目,完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虎跳峡镇人民政府

6.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35.00万元

实施地点:虎跳峡镇

建设任务:建设桥宽5米、长10米、八字挡墙10米、桥两边挡墙40米、硬化20米。促进产业发展项目,完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完成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

(三)其他方面

1.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

根据迪庆州人社局、迪庆州发改委、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迪人社发〔202189号)要求,鼓励脱贫人员外出务工,增加收入,从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1,028.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通过实施交通费补助、就业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鼓励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外出稳定打工3个月以上。

绩效目标:对外出稳定打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发放交通补助,鼓励其创收,提高人均收入;通过就业培训,带动当地居民就业,促进经济增长。

进度计划:202512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11个乡(镇)

2.雨露计划

资金规模:350.00万元

实施地点:全市11个乡(镇)

建设任务:对全市在校大中专及以上贫困学生实施“雨露计划”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对全市在校大中专及以上贫困学生提供教育保障,提高当地居民文化水平。

进度计划:202511月底前基本完成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2.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3.香格里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4.香格里拉市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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