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23〕63号)《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23〕65号)要求,《迪庆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迪庆州税务局、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迪财预〔2023〕159号)部署要求,确保教育领域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财政局于2023年9月19日对辖区内三所学校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工作主要针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政策规定方面、分配下达中央财政义务教育相关补助资金方面、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使用管理方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方面、落实学生资助财政支出责任方面、分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方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方面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学校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支出;加强对项目主管单位监督,使项目主管单位做到未雨绸缪,提前谋划、提前布局,防范项目主管单位项目进展缓慢。加大重大资金同相关政策的衔接力度,严格按照政策导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金使用效益的目的;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提升民生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