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开展“清源行动”延伸检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3〕5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廉迪庆”建设十项行动工作清单>的通知》(迪办通〔2023〕32号)、《迪庆州财政局印发<关于迪庆州财政局贯彻落实州委推进“清廉迪庆”建设 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迪财监〔2023〕3号)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廉香格里拉”建设十项行动工作清单>的通知》(香办通〔2023〕33号)相关要求,按照局党委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与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及局党组对本次检查分组的具体要求。香格里拉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5日至6月16日根据抽查单位及性质认真分析,有侧重点的对所抽查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建塘小学、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小学、香格里拉市五境乡小学、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违规拆借资金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财务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防范意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增强财务防范意识,严格履行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在开展检查工作时督促单位应结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内容,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各条款的规定,避免执行过程中的产生分歧,规范执行制度,避免发生内控风险。进一步推动及时查缺补漏,完善相关资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