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财政局综合股
公开日期
2021-10-27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综合股直达资金情况 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10:59     浏览次数:1736   
字体:[ ]
打印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综合股直达资金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综合股2021年1至9月中央财政分配下达至香格里拉市的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一是按有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在接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七天内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共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743万元,分两次下达。香财综【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388万元,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香财综【2021】44号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55万元,其中111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236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二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依据、

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为《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我股在收到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文件后,要求市住建局根据本年度申报的租赁补贴发放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数等提供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方案将资金及时下达至市住建局。

二、直达资金拨付情况

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2021年下达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743万元已拨付并支付完毕。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一致

三、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根据上级财政要求按时按质进行绩效评价。

四、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及时按要求更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收支数据,不存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以及系统反映的支出数未实际支出等情况。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综合股                2021年10月26日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