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直达资金
使用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1至9月中央及省级财政分配下达至地方各级政府使用的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基本情况
(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1-9月,我市共收到直达资金47402.81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9896.59万元、省级直达资金3706.22万、抗疫特别国债3800万元。
(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下达拨付直达资金47402.81万元,拨付比例100%,单位实际支付并挂接资金40991.51万元,支付比例为86.47%。主要用于了教育、扶贫、工资、疫情防控、困难救助等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的惠企利民支出。具体使用情况为:
1.2020年12月31日收到提前下达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直达资金1722万元(迪财社〔2020〕164号文),于2021年1月12日将1722万元(香财社〔2021〕2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2021年1月7日收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直达资金21.1万元(迪财社〔2021〕2号文),于2021年1月12日将21.1万元(香财社〔2021〕3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残疾人联合会;
3.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500万元(迪财社〔2021〕3号文),于2021年1月12日将500万元(香财社〔2021〕4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央就业补助直达资金1300万元(迪财社〔2021〕4号文),于2021年1月12日将1300万元(香财社〔2021〕5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021年1月7日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直达资金2225万元(迪财社〔2021〕5号文),于2021年1月12日将2225万元(香财社〔2021〕6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直达资金3800万元(迪财社〔2021〕6号文),于2021年1月12日将3800万元(香财社〔2021〕7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央财政医疗救助直达资金1645.24万元(迪财社〔2021〕7号文),于2021年1月14日将1645.24万元(香财社〔2021〕8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8.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直达资金5302.69万元(迪财社〔2021〕8号文),于2021年1月14日将5302.69万元(香财社〔2021〕9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9.2021年1月20日收到省级城乡困难群众直达资金1507万元(迪财社〔2021〕10号文),于2021年1月26日将1507万元(香财社〔2021〕12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10.2021年1月20日收到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直达资金66.63万元(迪财社〔2021〕19号文),于2021年1月26日将66.63万元(香财社〔2021〕15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2021年1月21日收到中央优抚对象直达资金879.88万元(迪财社〔2021〕20号文),于2021年1月28日将879.88万元(香财社〔2021〕16号文)分配至相关单位;
12.2021年1月21日收到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直达资金99.67万元(迪财社〔2021〕22号文),于2021年1月28日将66.63万元(香财社〔2021〕17号文)分配至相关单位;
13.2021年1月21日收到省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直达资金4.1万元(迪财社〔2021〕23号文),于2021年1月28日将4.1万元(香财社〔2021〕18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4.2021年3月1日收到第一批省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直达资金752.98万元(迪财社〔2021〕26号文),于2021年3月5日将66.63万元(香财社〔2021〕23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15.2021年3月1日收到第一批省级城乡医疗救助直达资金112.07万元(迪财社〔2021〕28号文),于2021年3月5日将112.07万元(香财社〔2021〕24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16.2021年3月1日收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40万元(迪财社〔2021〕30号文),于2021年3月5日将40万元(香财社〔2021〕25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中心卫生院;
17.2021年3月1日收到计划生育中央补助直达资金161.06万元(迪财社〔2021〕33号文),于2021年3月5日将161.06万元(香财社〔2021〕26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18.2021年3月1日收到计划生育省级补助直达资金175万元(迪财社〔2021〕34号文),于2021年3月8日将1757万元(香财社〔2021〕27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19.2021年3月30日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直达资金927.72万元(迪财社〔2021〕41号文),于2021年3月30日将927.72万元(香财社〔2021〕32号文)分配至相关单位;
19.2021年3月30日收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200万元(迪财社〔2021〕43号文),于2021年3月30日将200万元(香财社〔2021〕33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0.2021年3月30日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直达资金182.59万元(迪财社〔2021〕44号文),于2021年3月30日将182.59万元(香财社〔2021〕34号文)分配至相关单位;
21.2021年3月30日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和改革省级补助直达资金156.92万元(迪财社〔2021〕42号文),于2021年4月20日将156.92万元(香财社〔2021〕42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2.2021年4月20日收到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255.2万元(迪财社〔2021〕45号文),于2021年4月26日将200万元(香财社〔2021〕43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23.2021年4月20日收到中央就业补助直达资金1650万元(迪财社〔2021〕71号文),于2021年4月26日将1650万元(香财社〔2021〕56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2021年6月3日收到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直达资金663万元(迪财社〔2021〕73号文),于2021年6月9日将663万元(香财社〔2021〕60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5.2021年6月9日收到中央财政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第二批)直达资金242.55万元(迪财社〔2021〕75号文),于2021年6月10日将242.55万元(香财社〔2021〕61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6.2021年6月9日收到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直达资金387万元(迪财社〔2021〕76号文),于2021年6月10日将387万元(香财社〔2021〕62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27.2021年6月11日收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直达资金3000万元(迪财社〔2021〕70号文),于2021年6月16日将3000万元(香财社〔2021〕67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残疾人联合会;
28.2021年6月21日收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直达资金22.2万元(迪财社〔2021〕73号文),于2021年6月21日将22.2万元(香财社〔2021〕69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残疾人联合会;
29.2021年6月30日收到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结算直达资金52.92万元(迪财社〔2021〕87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将52.92万元(香财社〔2021〕77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30.2021年6月30日收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直达资金25万元(迪财社〔2021〕88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将25万元(香财社〔2021〕78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31.2021年7月14日收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直达资金6.1万元(迪财社〔2021〕84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将6.1万元(香财社〔2021〕75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32.2021年6月26日收到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结算直达资金184.28万元(迪财社〔2021〕85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将184.28万元(香财社〔2021〕76号文)分配至相关单位;
33.2021年9月9日收到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直达资金79.03万元(迪财社〔2021〕111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将79.03万元(香财社〔2021〕129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4.2021年9月7日收到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直达资金8100元(迪财社〔2021〕113号文),于2021年9月9日将8100元(香财社〔2021〕131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5.2021年9月9日收到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第二批)直达资金35.65万元(迪财社〔2021〕114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35.65万元(香财社〔2021〕132号文)分配至相关单位;
36.2021年9月28日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
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结算直达资金49.99万元(迪财社〔2021〕128号文),于2021年9月29日将49.99万元(香财社〔2021〕141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37.2021年9月29日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直达资金80.8万元(迪财社〔2021〕130号文),于2021年9月29日将80.8万元(香财社〔2021〕143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2021年9月29日收到第二批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直达资金387.85万元(迪财社〔2021〕132号文),于2021年9月29日将387.85万元(香财社〔2021〕145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39.2021年9月29日收到第二批省级医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291.81万元(迪财社〔2021〕133号文),于2021年9月29日将291.81万元(香财社〔2021〕146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40.2021年6月29日收到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抗疫特别国债68万元(迪财社〔2021〕86号文),于2021年6月29日将68万元(香财社〔2021〕72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疾控中心;
41.2021年6月30日收到第二批省级医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16.15万元(迪财社〔2021〕89号文),于2021年7月13日将16.15万元(香财社〔2021〕79号文)分配至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
42.2021年1月 日新增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资金5969万元(迪财预【2021】1号),于2021年1月29日统筹平衡用于保工资并随月足额发放;
43.2021年4月09日新增抗疫特别国债3800万元(迪财预【2021】47号),于2021年4月09日统筹平衡用于保工资并随月足额发放;
44.2021年9月30日新增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财政资金3655万元(迪财预【2021】130号),于2021年10月8日统筹平衡用于保工资并随月足额发放;
45.收到中央农田建设资金990.31万元(迪财农〔2020〕86号文),于2021年3月16日香财农〔2021〕13号将990.31万元下达至相关单位,现已全部完成支出。
46.收到中央农田建设资金204.55万元(迪财农〔2021〕36号文),于2021年6月11日香财农〔2021〕36号将204.55万元下达至相关单位,现支出178.64万元,支出率87.33%。
47.于2021年6月收到上级财政下达2021年《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迪财建〔2021〕40号),下达资金文件号为(香财建(2021)18号),金额为1083万元;
48.2021年1月20日收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2922.98万元(迪财教〔2021〕13号文),于2021年1月20日香财教〔2021〕12号将2922.98万元下达至相关单位,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支出1530.36万元,剩余1307.38万元,其中支出的公用经费1.7万元通过人工认定为“情况属实,不存在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
49.2021年7月5日收到上级通知,要求收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99.81万元并下达相关资金155.51万元(迪财教〔2021〕71号文),于2021年7月14日香财教〔2021〕51号将199.81万元资金指标从相关单位收回并将155.51万元下达给相关单位,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支出0.59万元,剩余154.92万元。
50.2021年8月20日收到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289.94万元(迪财教〔2021〕93号文),于2021年9月7日香财教〔2021〕95号将289.94万元下达至相关单位,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支出0元,剩余289.94万元。
(三)直达资金合规情况
直达资金合规情况。截至目前,所有资金分配、支付、挂接均符合规定,已全面完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指标导入和分配,导入和分配率均为100%,我市资金使用均符合规定。
(四)惠企利民整体情况
2021年1-9月,我市共收到直达资金47402.81万元,其中13424万元用于统筹平衡保工资并随月足额发放,3892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680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43.3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2452.27万元用于医疗救助,1194.86万元用于农田建设,1083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3168.62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2950万元用于就业补助。
二、直达资金下达、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
一是基建项目,涉及中央直达资金1083万元,项目资金于2021年7月到账,单位资金安排及签订合同等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加之香格里拉市7、8月正值雨季,雨水多,不具备开工条件,于9月才陆续进行开工,导致资金支出比例较低。二是直达资金中安排了学校的公用经费,需要根据学校项目计划安排支出,难以提前使用:1.营养餐一般都是月结;2.因疫情影响,教师外出培训和出差等相关支出减少;3.取暖补贴因实际未发生故未支出;4.第二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60万元因按季度发至学校,故未发生支出;5.存在年底结账的情况,支出不及时。三是计生奖扶和保障房租金补贴需要跟乡镇结算完才能支付,民政局补助经费按季度支付,尚未完全支出。四是有新的中央直达资金下达,支付需要时间。此外,直达资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社保类到人到户补助资金,这部分资金一般是按月支付,无法超进度实现支出;还有一部分属于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有的项目实施还会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而延缓。
三、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措施及计划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对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快速落地见效,为惠企利民提速,具体举措有:
(一)工作机制“实”。根据相关股室职责分工,压实责任,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股室职责分工,要求各股室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联系人制度,确保直达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为顺利推进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拨付下达“快”。根据资金范围,梳理下达到我市的直达资金,逐笔登记台账,及时分配下达到业务股室。根据分配方案,支出有序。截至目前,我市共下达拨付直达资金47402.81万元,拨付比例100%,单位实际支付并挂接资金40991.51万元,支付比例为86.47%。
(三)资金安排“准”。紧扣直达资金使用范围,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和安排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将下达的直达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个人方面,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困难群众救助以及就业与职业技能提升等各项社会保障支出,有效保障民生能力;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将有效解决基础建设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全程监管“严”。构建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领域,对所有接收的直达资金加注直达标识、建立台账,对各级各类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直达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直达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有效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快支出进度,对于尚未进行资金部署的单位加紧督促,及时跟进基建项目,根据合同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