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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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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3-11
关于香格里拉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0:10     浏览次数:4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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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七)

 

关于香格里拉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221日在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香格里拉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总体来看,一年来的发展历程很不平凡,成绩令人鼓舞。全年财政形势一缓一增一推进,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支出压力增大,债务化解有效推进。财政运行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持续加大,市场经济环境仍处回升状态,面对多重压力叠加、风险隐患交织的困难局面,在市委的有力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各类机遇挑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三个着力目标要求乘改革之势,聚改革之力,持续破解五大难题,统筹推进十大工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财政工作目标,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严格执行年初人会批准的预算,在极其不易的情况下,财政收入各项税种应收尽收,财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债务按期还本付息,财政预算执行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一)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受市场经济环境、减税降费政策资产处置及经营权盘活收入低于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122万元,占全州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41.32%,完成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91,285万元的86.68%,差年度目标13.3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6,437万元,占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47%,完成年初预算数484,724万元的100.35%,调整预算数474,724万元的102.47%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支出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我市辖区内建筑安装工程大幅锐减,主要税源企业减收明显,地方税收增长持续乏力,本年度税收收入仅完成59,834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在此情形下,地方财政收入保障需依靠非税增收、资产处置等方式,然而由于资产处置市场预期较弱,导致2024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目标。支出方面,在预算调整后,我市增发国债、超长期国债等惠民项目工程进度超预期完成,为保障项目正常推进,财政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拨付资金,最终支出超年初预算数1,713万元,超预算调整数11,71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24地方公共预算收入79,1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合计387,1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5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97,24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94万元,调入资金15,831万元,收入总计609,125万元。2024年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支出486,437万元上解支出14,10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4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8万元,支出总计532,07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77,0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8,216万元的9.94%,调整预算数5,703万元的66.63%,差年度目标33.37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2,422万元的53.29%,调整预算数28,008万元的99.74%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市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出现大幅下降,全年收入仅为1,772万元,减收10,762万元,同比下降90.13%,由于政府性基金按照“以收定支”原则进行核算,收入减少相应影响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4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合计22,2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9,105万元,上年结余14,015万元,收入总计199,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935万元,上解支出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4,405万元,支出总计182,396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16,79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减收2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减支28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支出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市国有企业由于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企业收益优先用于偿债支出,导致该项预算收支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0万元,转移性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万元,收入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2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5,224万元的93.5%,调整预算数103,334万元的95.17%,差年度目标4.83个百分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7,031万元,完成预算数112,788万元的103.8%,调整预算数124,296万元的94.15%

2024年社会保险收入与支出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2024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州级统筹,除市级配套资金外,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州级核算,相应险种增减不再计入市级导致本级反映收入中财政补助收入减少。支出方面,由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到龄享受待遇人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4社基金收入98,3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7,031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9,999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滚存结余11,315万元,2024年预算调整报告金额存在差异2,278万元,原因是预算调整金额根据11月收支确定。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11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通过,我市累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4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30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41,000万元。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YX债务的通知》(财预〔2024108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部分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的通知》(迪财债〔202454号)文件,我市新增再融资专项债券120,10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683,1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08,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75,100万元)。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83,60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24,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151,105万元。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61,9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4,24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7,705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事项: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执行数),详见《香格里拉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待州财政批复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落实市委、市人大决议,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财政”持续发力,团结和谐香格里拉局面更加巩固。

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持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紧抓项目建设,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全年投入资金1,450万元,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个,建设建塘镇小街子、尼西乡汤满村、洛吉乡尼汝村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实施藏香、尼西土陶2个民族手工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安排活佛转世工作经费15万元,噶丹·松赞林寺第五世崩主活佛坐床典礼,东旺乡云登寺第世向活佛转世灵童坐床仪式圆满完成;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警觉打好维稳预防的主动仗,全年投入维稳专项经费2,870万元,全力保障扫黑除恶、虫草、松茸采挖季边界稳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基层组织架构,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投入1,545万元完成19个党群活动阵地建设,全额保障74镇,62个村(居)民委员会,746个村(居)民小组相应岗位待遇2776.48万元,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272万元,意外伤害险20万元(社区)运转经费260万元。

2.“发展财政有力落实,富裕文明香格里拉成色不断提升

持续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下达涉农整合资金27,271万元,坚持一强多精产业发展思路,实施产业项目64个,建设完成17个特色畜禽养殖基地,4个林下仿生食用菌种植基地,1个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基地,巩固提升中药材基地1500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占比达14.24%,全年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补贴27,832万元,较2023年增支2,859万元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破解项目资金难题,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市本级统筹安排3,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86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促进稳增长、拉投资的积极作用,争取到位增发国债资金32,117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8,300万元,有效促进香木公路(巴叉烈至普朗段)、香格里拉川滇交界公路危桥改造、城市防洪排涝整治项目、新那格拉水电站、砌修塘光伏项目、公铁联运城乡基础设施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龙盘水电站开发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从维护和服务国家重大能源战略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前期保障工作培育壮大文旅市场主体,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年投入文化旅游资金6,147万元,金江镇吾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889万元,三坝乡白地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906万元,丽香铁路累计发送游客超317万人次,阿布吉景区、石卡雪山景区、香格里拉滑雪场如期实现运营并对外开放,尼西乡汤堆村成功申报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三坝乡白地村入选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举办第二届世界的香格里拉文化旅游节、国际观鸟节、欢乐香巴拉、巴拉格宗音乐节、端午赛马节等节庆活动,引入先锋书店等文化IP落户小中甸镇,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3.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幸福香格里拉底色更加鲜明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认真落实护好一江、治好一湖、守好香格里拉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深化绿美香格里拉建设全年筹措生态环保资金19,734万元,同比增长8.5%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066万元,争取生态护林员资金1,490万元,持续推进高原森林生态城市、绿美村庄、绿美生态廊道等建设,全年安排林业和草原保障经费16,190万元,完成百万林造林和义务植树206万株,城市绿地率和全市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力保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长江十年禁渔,投入奶子河、拉姆央措湖、纳赤河、桑那河、测任河生态修复及治理资金24,414万元全力推进省委巡视、森林督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林草问题核实整改和保护区规范管理工作,安排林业恢复保护和风险管控经费9,895万元。三是全力推进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工作。实施纳帕海渗水裂隙应急清淤工程,深入开展重要湿地保护,联动纳帕海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污水管网调节池等项目,聚焦城市两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周边酒店民宿规范、周边旅游规范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全年安排纳帕海管护经费6,445万元。

4.“民生财政全力以赴,人民群众切身福祉保障更加可靠。

始终将民生保障放在首位,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民生领域支出398,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93%全面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投入教育资金65,618万元,同比增长2%,增支1,333万元,全力保障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营养补助、高原农牧民子女生活补助等重点资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硬件设施有效改善,智慧教育水平不断提升,专项安排教育发展资金500万元,确保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社会保障水平标准持续提高全年社会保障支出46,88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连续多年增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显著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积极参与社保扶贫工作,通过临时救助、低保等保障措施,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卫生健康领域投入全面加强全年卫生健康支出36,442万元,全市医疗软硬件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发力支持打造高素质医疗人才队伍,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兑付雨露计划资金335.45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028万元,贴息186.8万元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动用年初预算预备费662万元用于救灾物资采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652万元,及时兑付至乡镇及受灾救助群众一卡通内,做到应救尽救

5.“健康财政”全面深化,可持续发展经济基础稳步筑牢。

地方债务化解工作有力推进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细工作措施按照积极争取,自身努力的思路落实各项工作,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增量政策内债务化解资金,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年内通过统筹市本级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平台公司筹措资金和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化解到期债务30.99亿元,超额完成20247.79亿元的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坚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三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压实三保支出责任、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不断完善三保支出预算管理机制,确保工资正常发放、经济运转平稳有序、民生政策落实有力,全年三保支出186,88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3,084万元、保运转支出10,280万元、保工资支出153,51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进一步管好用好盘活资金资产,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印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非零余额账户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香财发〔202452号)文件,全年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831万元积极推动平台压降2024年,香格里拉市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丽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2个平台公司(机构)实现债务清零并成功压降。

6.质效财政循序渐进,地方财政重点工作高质量开展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规范化整治和常态化监管,引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合规发展,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采购高效开展,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20,46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9,769万元,节约资金700万元,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1宗,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通过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在“832”平台按期完成采购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绩效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与财政资金监管的相互融合,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与各单位预算编制同步,目标运行监控的事中跟踪与单位预算执行同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单位履职考核同步的绩效管理链条;持续开展会计监督,认真落实市委深化拓展清廉香格里拉行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效能,制定方案,重点围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三个聚焦八个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部门自查率达到100%,对乡镇财政复核率40%以上对照查处10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析及跟踪整改立足工作职能职责,确保全市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取得实效;推进财税改革落实落地,组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准确把握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原则,自2024121日起,加强与税务、水利等部门的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市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税源较为单一,主要纳税企业减收冲击大,财政收入增长支撑面不稳定,波动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投入等社会保障支出压力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二是资产处置预期较弱,闲置资产处置缺乏指导政策,资产划转难度大,资产处置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资产处置市场效率低三是土地出让市场低迷,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投资热情持续减退,开发商土地购置积极性降低,严重影响地方财政自主财力收入。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随着我市法定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存量隐性债务体量大等多重压力叠加,财政运行更加艰难。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实现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次、州委九届次和市委三届次全会精神,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围绕三个着力目标要求,持续破解五大难题统筹推进十大工程,打好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战,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编制。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二是从严从紧编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重点投向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财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格局,压实部门、单位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四是强化规划约束。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升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水平,增强规划对部门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五是突出绩效导向。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本年度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在实际完成数的基础上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在扣除一次性因素(2024年增发国债32,117万元)后,增长3%,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健康发展要求,是积极稳妥的,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提出2025年财政预算建议草案:

(二)全市2025年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495万元,较2024年执行数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合计322,4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1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77,0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38万元,调入资金270万元,收入总计520,4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8,656万元,扣除一次性因素(2024年增发国债32,117万元)后,同比增长3%,上解支出12,01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9,775万元,支出总计520,443万元,收支平衡。

全市三保预算安排203,63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5,878万元,保工资161,709万元,保运转6,043万元,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政策的三保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4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2,300万元,上年结余16,797万元,收入总计214,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493万元,上解支出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5,400万元,支出总计214,593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万元,转移性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万元,收入合计3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万元,调出资金270万元,支出合计312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8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8,4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493万元。(滚存结余不计入当年收入)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2025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共计73,369万元,其中:到期本金54,480万元,到期利息18,889万元。统筹争取到期政府法定债务再融资置换和保障部分存量隐性债务到期利息偿还的考虑,2025年已将全市偿债资金50,000万元纳入预算全额保障。

三、2025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2025年财政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重点落实五个着力、五个提升

(一)着力加强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以赴保障地方收入。始终将收入保障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以税收改革、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收入增收为抓手,早谋划、早研判、早执行,建立动态分析机制,按季度分解冲刺目标,切实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二是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抢抓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宝贵机遇,特别是未来连续几年,国家将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向上争取意识、强化项目储备、做好项目申报,争取获得更多支持。三是全力落实重点支出保障。始终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预算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实现财政政策向重点领域倾斜、财政资金向关键环节汇聚,年初预算安排教育、乡村振兴、卫生健康三个500及人才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安排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教育提质、人才引进、公共健康、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支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支持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住房等民生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提升财政稳定水平

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性,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化解地方债务的重要意义,持续把债务化解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好抓实。二是积极争取,用好政策。将持续争取“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增量政策,重点聚焦推动融资平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及高成本、高风险隐性债务置换,尽全力推进融资平台数量压降目标。三是压实责任,推进专债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财政、发改、项目主管部门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协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债券资金支出并形成有效投资。四是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激发企业潜能。将加快推进市国投公司改制相关工作,深化整合市域内优质资源、资产,增强公司融资、自主经营以及偿债能力

)着力勤俭过紧日子,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严管三公经费准确完整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约束,实施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限额管理,三公经费额度仅限当年使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支出,从严控制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规模,强化对支出事项的细化审核。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差旅、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制度规定,鼓励采用视频、网络等方式开展活动,努力节约开支,对现有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各类节庆、展会等活动全面清理,未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举办的不得申请预算,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各部门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市级年初安排的公用经费继续按照5%的比例压减,财政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实行动态监控。三是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十二条措施,各部门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只减不增,财政部门以核准的编外人员额度作为依据,将年度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项目单列。

)着力突出绩效引领,提升政策资金效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下步工作中,重点从促进行政绩效和预算绩效融合入手,完善以预算单位为主体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机制,最终解决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继续聚焦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全面落实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五有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践行效益为先、监督为要管财理念,有效压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财政现代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五)着力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综合质效

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为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改革为抓手,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细化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二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收结构,发市场活力,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确保税收政策的精准落实和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加大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强化风险意识,完善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大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确保财政安全稳健运行,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打好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战,不断打开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更新更美的中国式现代化香格里拉篇章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具体分为税收和非税收入两大类。

3.上级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收入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其他各项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收入等)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确保预算的持续稳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财政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有关精神,市财政局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从公共财政超收收入、公共财政结转结余和基金预算结余资金中调入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弥补财政短收或赤字、因不可抗拒原因出现的财政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9.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县级政府。

10.一般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还资金来源的债务。

11.专项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1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13.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14.税收收入:指国家以实现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按照预定标准和程序,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来源。

15.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1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7.上解支出: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比如按照现行分税制体制要求,增值税采取中央和地方50%:50%的分成比例,在税款征收入库后,地方需要将属于中央的50%上解。同时,按现行财税体制改革,年终决算时按一定金额上解中央、省。

18.部门预算: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19.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20.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21.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22.直达资金:由于疫情带来的冲击导致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依靠原有财政收入安排的财政支出没有资金来源,为缓解基层困难,中央通过新增的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来补充这部分资金来源,并全部用于加大对市县基层的补助力度,将这些资金纳入到直达资金管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23.减税降费: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减税方面,包括继续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了75%等;降费方面,包括新取消、降低和减免多项涉企、涉农收费,对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住房农民免收防空易地建设费,停征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污费,停征、减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利登记费等。

24.增值税留抵退税: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25.返还性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核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26.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资金接受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用途。

27.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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