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814B/202100168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1-10-12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关于丽香铁路香格里拉市客运及货运站周边基础设施 配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2 16:36     浏览次数: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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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丽香铁路香格里拉市客运及货运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12-2021年10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988750143

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丽香铁路香格里拉市客运及货运站周边基础设施

配套项目(一期)

 

空港片区(香格里拉市西侧紧邻香格里拉机场)、小中甸片区(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

 

香格里拉市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7802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5.5万元,占总投资的0.83%。 本项目合计总用地面积 406803.6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空港片区和小中甸片区。空港片区地块分为 A1、A2、A3三个地块,其中 A1和 A2地块相邻,A1地块西临扎西大街,南邻规划一号路;A2地块由规划 1号路穿过,并北邻 A1地块;A3地块位于旺池路西侧。空港片区总用地面积 196037.68㎡,约 294.06亩,建设内容包含沿街商业、配套道路工程。小中甸片区地块分为 B1~ B7七个地块小中甸片区总用地面积 210765.96m2,约 316.15亩,建设内容包含沿街商业、仓库、 预留用地、配套道路工程。其中预留用地四个地块B1B2B4B6地块,总用地面积 118818.77m2,预留用地后期建设内容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需单独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以减缓扬尘对运输道路两侧的影响;项目区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使施工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②晴天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采用洒水降尘软管,有效降低扬尘产生;

③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原材料堆放处固定设置,以便采取防尘措施;

④车辆驶出工地前应用水将车轮子上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影响路面环境,同时施工人员应对门前的道路实行保洁制度;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

⑥道路施工区两侧及小中甸镇地块施工时于临近住宅区一侧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扬尘影响;

⑦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强调文明施工。

2.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①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此外,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

②施工时应在工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场地边界的区域;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尤其是进入环境敏感地区时,应减少或杜绝鸣笛,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④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施工的,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所在区环保局提出申报,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道路施工区两侧及小中甸镇地块施工时于临近住宅区一侧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⑥除上述措施外,还应与沿线居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

3.施工固废防治措施

①每个施工区域分散设置垃圾桶,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施工单位统一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空港片区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集中处置点进行集中处置小中甸片区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小中甸镇人民政府的要求,统一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集中处置点进行集中处置。

③开挖土石方用于厂区场地平整回填及绿化覆土后,弃方运至合法弃渣场。

4.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空港片区在施工场地A1地块及A3地块分别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用水禁止排至河道

②由于小中甸片区7个地块中4个地块仅进行场地平整,商业及仓储建设在B3、B5、B7三个地块内,因此废水主要产生于该三个地块,因此本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B3、B5、B7三个地块分别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每个地块临时沉淀池容积不低于3m3,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用水,禁止排至河道。

二、运行期:

1、运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商业区:

①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分别设置雨水管、污水管。

②空港片区:设置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设置容积不低于57m³的隔油池、容积不低于135m³的化粪池,考虑到空港片区分为三个地块进行商业建设,因此隔油池及化粪池分三个地块分别建设,其中A1地块隔油池容积不得低于9m³、化粪池容积不得低于21m³,A2地块隔油池容积不得低于24m³、化粪池容积不得低于57m³、A3地块隔油池容积不得低于24m³、化粪池容积不得低于57m³,隔油池及化粪池分别建设于各地块地势最低处。运行期空港片区商业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香格里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小中甸片区:设置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小中甸片区商业主要建设于B3地块,因此项目小中甸片区需B3地块设置1个埋地隔油池,容积不低于9m³;设置1个埋地化粪池,容积不小于20m3;隔油池及化粪池分别建设于B3地块地势最低处。运行期小中甸片区商业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小中甸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道路区:①道路管理部门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环卫部门增强路面保洁工作。②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及雨水管网的正常运行,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管线的堵塞、渗漏情况;一旦发现,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因污水管网的堵塞渗漏造成对水环境的污染。③加强清掏排水系统的淤泥,以确保管网的畅通排泄。④道路及配套排污设施与地表水相交处必须遵循上清下污原则,防止排污管网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运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商业区:①采取饮食企业须配置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筒,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m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m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m以上等措施,并应按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正式经营。②化粪池、隔油池等设置于绿化带,均为地埋式,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减少异味的产生及排放。

2)道路区:①拟建道路建成后,全路段路面硬化,将使道路两侧的扬尘污染得到根本的改善。②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③道路两侧切实做好绿化工作,以建设低矮灌木、高大的阔叶树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林带为主,将其建设成为景观道路的同时,也充分发挥其隔声降噪、除尘,减缓汽车尾气影响的作用。

3、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商业区生活噪声:加强绿化工作,在与项目区相邻的规划道路边设置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和密植灌木,应采取乔、灌、花、草相间、并密植的方式进行绿化,利用植物屏蔽区外交通噪声。

2)道路交通噪声:①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②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③道路沿线做好绿化设计,增强绿化降噪效果。

4、运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商业区:①分散设置生活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隔油池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处置。

2、道路区:在道路运营期,应按市政道路绿化工程设计要求进一步完成道路的各项绿化工作,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地立体绿化格局,特别是土质边坡在施工后期应进行绿化工作,以达到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道路路面径流冲刷等目的。配合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和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雨污管网沉积污泥委托有关部门定期清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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