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18年第4号
(总第132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结果公告
(二O一九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自2018年5月16日至7月9日,对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负责的2017年度香格里拉市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香格里拉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8 383万元,支出总计477 4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 915万元。2017年香格里拉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 177万元,合计支出11 177万元。2017年度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为78 242万元,总支出为72 184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结余22 141万元(上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总计16 0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收入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超额完成了年初市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财政局组织的年初预算编制全面完整,预算批复、调整和具体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帐基本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存在非税收入未全额上缴、未按规定提取预备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非税收入应缴未缴11.73万元;往来款项60.08万元未及时清理;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违规占用非税收入100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问题,责成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在以后年度要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
2.非税收入应缴未缴11.73万元,该问题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已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完成整改。
3.往来款项60.08万元未及时清理,责成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及时清理。
4.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违规占用非税收入100万元。责成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将违规占用非税收入100万元及时收缴并调整相关账务处理。
(二)审计建议
1.建议香格里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和项目清单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香格里拉市基层项目库的通知》(香财发〔2016〕75号)文的规定,及时完善项目库建设,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平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3.建议市财政局及时清理撤销一年以上无资金收支业务的专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将在以后年度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备费。
(二)关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11.73万元的问题,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已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完成整改。
(三)关于往来款项60.08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违规占用非税收入100万元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协调中。
对于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进行跟踪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