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证作废,特此声明。
1、补证基本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1
| 杨金顺
| 云(2019)香格里拉市不动产权第0003171号 | 533421101205GB22061F00022031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坛城广场C幢1单元301室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8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格里拉市国土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87-8222966
申明日期: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