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2918/202500695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5-12-17
《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空港片区(53340110001000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 09:36     浏览次数: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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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空港片区53340110001000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图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51217日至2026116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xgllgtkjztgh@163.com

2、反馈电话:0887-8226314

3、邮寄地址:香格里拉市规划馆,邮编674499。(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空港片区(53340110001000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简介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落实《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传导要求;细化落实空港片区功能定位,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区域综合交通功能和文化旅游服务水平提升;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香格里拉市空港片区533401100010004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规划范围

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空港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单元编号为533401100010004,位于香格里拉市中心城区西部,北至纳赤河、西至香格里拉机场跑道西边界、南至香格里拉机场跑道南端、东至旺池路,单元面积为952.6275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313.0806公顷)。

(二)目标定位与规模控制

1、目标定位

通过滇藏铁路建设,进一步提升空港片区单元的区域交通辐射能力,加快形成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目标,实现更加便捷的多元化交通枢纽衔接转换。加强产业与商业、居住综合服务有机融合,实现单元功能多元化、综合化发展。

2总体定位

落实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传导到空港片区单元的功能定位,空港片区单元以综合功能为主细化落实为综合交通功能单元将该片区定位为“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核心区综合交通枢纽集散地,滇川藏交界区域交通辐射中心。”

3、规模控制

1)人口容量

规划范围内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43万人旅游服务人口规模约为2万人其中旅游接待过夜游客量为0.8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952.627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60.7310公顷。

3)住宅建筑规模

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32.94万平方米。

(三)底线管控

1、永久基本农田

本单元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线39.9414公顷

2、生态保护红线

本单元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线。

3、城镇开发边界

本单元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13.0806公顷,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

1 三条控制线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模(公顷)

1

永久基本农田

39.9414

2

生态保护红线

0

3

城镇开发边界

313.0806

4、其他控制线

本单元内不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

空间结构

以空港单元山水生态格局为底线,以区域交通和单元内部道路为骨架,规划构建一带、轴、五组团的单元功能结构。

一带:依托规划生态廊道,形成南北向生态带。

:依托旺池路、西内环路和纳赤河北路,形成南北和东西向城市交通主轴、依托丽香铁路,形成南北向铁路交通辐射轴

组团空港枢纽区、高铁旅游服务区、生活综合服务区、临空旅居生活服务区、临空乡村生产生活区

(五)规划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1.3113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4.34%。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22.1056公顷,一类农村宅基地面积为18.6207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5850公顷。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空港单元生活综合服务区、临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1722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2.33%,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等。

1)机关团体用地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5.64596公顷,主要包括边检站等行政办公用地。

2)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16.5263公顷,包括香格里拉中学、建塘镇尼史小学等。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87.2437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9.16%,包括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85.1560公顷,包括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2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4410公顷,包括加油站2处。

3)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商务金融用地0.6467公顷,主要为香格里拉市民贸大楼

4.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5.9213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62%,包含工业用地和采矿用地。其中工业用地均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4.9956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0.9257公顷。

5.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面积为1.1277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12%,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31.3639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34.78%,包含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铁路用地

规划铁路用地面积21.4652公顷,为丽香铁路用地。

2)公路用地

规划公路用地面积6.8198公顷,主要为西内环路、神鹰路用地

3)机场用地

规划机场用地213.0964公顷,为迪庆香格里拉机场。

3)城镇村道路用地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51.6126公顷,包括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道路用地及其他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4)交通场站用地

规划交通场站用地面积37.1489公顷,主要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5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2210公顷,为尼史村内驾校一处。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8.4851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89%,包括排水用地、供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排水用地

规划排水用地面积6.6218公顷,主要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

2)供用地

规划供用地面积0.9237公顷,主要为供暖站2处。

3环卫用地

规划环卫用地0.1343公顷为垃圾转运站1

4)消防用地

规划消防用地面积0.5839公顷,为空港单元新建消防站1

5)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214公顷,位于尼史村。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0.6966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6.37%,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21.0797公顷,主要为纳赤河滨河绿带、规划南北向生态廊道、高铁站前块状公园绿地等。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37.1380公顷,主要包括丽香铁路沿线、西内环路沿线、神鹰路、德吉路等道路沿线带状防护绿地

3)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2.4789公顷,主要包括高铁站前广场、达拉路路口广场。

9.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2.4090公顷,占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0.25%,包括军事设施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监教场所用地

10.其他土地

规划保留现状裸土0.2643公顷,位于尼史村内。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铁路:单元依托香格里拉高铁站枢纽,向南联系小中甸、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等地的铁路站场,未来布局的滇藏铁路向北联系西藏拉萨,建成后将完善西南地区铁路网,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加强民族团结,对稳边固疆具有重要意义。

公路:单元依托现状西内环线向南接驳西丽高速(G0613)联系丽江方向,向北接驳国道G214联系德钦;依托旺池路向南接驳迎宾路和西丽高速(G0613),向北接驳国道G214联系德钦。

航空:单元依托香格里拉机场枢纽,联系省内外主要城市,直飞城市包括昆明、拉萨、广州、重庆、成都、北京、上海等地。

2城市道路

构建等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通过便捷连通的干路网,满足单元对外交通需求;通过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形成开放活力的街区,保障城市交通循环

1)道路等级

将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2)道路系统

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路网骨架和主、次干红线宽度,衔接对外交通,构建主干、次干、支路的三级道路系统,构建内外畅通、高效支撑的道路体系。

①主干

主干路主要承担对外骨干交通和片区之间的交通,由三纵(西环线40m、益西路40m、旺池路32m)、两横(德吉路40m、纳赤河北路35m)、一枢纽连接线(神鹰路48m)构成单元交通骨架,红线宽度32~49米,设计时速为30~40km/h对外联系德钦、丽江等地,对内作为区域交通向市内交通转换的交通动脉

②次干

次干路是主干路之间起连接功能的道路,解决单元内部的交通联系,同时解决单元的对外联系,结合主干路保证道路系统的完整性和可达性。次干路主要包括广场北24m)、广场南路(24m)、扎西大街(24m),设计时速为20~30km/h

③支路

在现状道路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支路,主要在单元东北部的生活综合服务区增加支路,提升片区交通微循环服务水平;在机场与火车站之间增设空铁换乘便捷线。支路设计时速为5~20km/h,道路宽度为12~24m

④特色旅游线路

为进一步推动香格里拉市纳帕海、独克宗古城、松赞林寺等主要景点串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面”,以打造特色旅游线路为核心,围绕纳帕海、独克宗古城、松赞林等热门景区建设13座车站,贯彻零碳公园理念,带动全州传统景区从单一观光旅游向复合型旅游转化,助力香格里拉市乃至全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色旅游线路主线及支线分别在高铁站、机场设站,旅游线路主线途经达娃路,从德吉路进入空港单元,经广场南路、益西路、达拉路出空港单元。

3、交通设施

1)机动车停车设施

规划采取地面停车与地下停车库相结合的集约化方式,在公共交通枢纽中心、重要旅游服务节点等交通流量较大区域,结合公园绿地或广场用地等安排地下停车场库,以满足日常或自驾游的停车需求。本单元位于独立地段的地面社会停车场共4处,占地面积共计14.7218公顷。

2 社会停车场配建面积一览表

序号

地块名称

面积(公顷)

备注

1

规划停车场1(纳赤河北路与西环线交叉口东南侧)

4.0330

与公交首末站兼容使用

2

规划停车场2(达拉路与纳赤河北路之间的益西路段东侧)

3.5970

规划

3

规划停车场3(广场北路与益西路交叉口西北侧)

4.0591

规划

4

规划停车场4(广场北路与益西路交叉口东南侧)

3.0327

规划

合计

14.7218

——

2)加油(气)站规划

按照加油(气)站服务半径1-2公里,规划2处加油站,占地面积共计2.05公顷。加油(气)站应优先沿城市主干路或快速路布置站点,并设置独立出入口。站点布设时尽量远离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噪声和污染影响。

3 加油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面积(公顷

备注

1

达拉路与西环线交叉口东北侧加油站

0.3356

现状

2

旺池路鹊梯山段加油站

1.1054

现状

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及大型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同步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同步实施充电线路埋设,具备未来安装条件。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数不低于配建要求的50%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应结合电动车辆发展需求、停车场规模及用地条件,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不宜小于停车位总数的10%。规划对4个社会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满足单元新能源车充电需求。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生活圈

规划范围内形成115分钟生活圈、25-10分钟生活圈。

2)社区生活圈配套

规划范围内划定115分钟生活圈中心,服务半径1000米;25-10分钟生活圈中心,服务半径300-500米。

①设施分级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片区(15分钟)-邻里(10分钟)-街坊(5分钟)三个层级配置。规划范围内保留现状区域级教育设施。

②片区(15分钟)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范围内,规划保留香格里拉市中学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③邻里(10分钟)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范围内,规划保留建塘镇尼史村小学等邻里级公共服务设施

④街坊(5分钟)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范围内,规划结合新增居住用地布局新增1所幼儿园,新增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基层医疗设施网点,均实行条文控制。

(八)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绿地与开敞空间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60.6966公顷,占单元用地面积的6.37%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21.0797公顷,主要为纳赤河滨河绿带、规划南北向生态廊道、高铁站前块状公园绿地等。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为37.1380公顷,主要包括丽香铁路沿线、西内环路沿线、神鹰路沿线带状防护绿地

规划广场用地2.4789公顷,主要包括高铁站前广场、达拉路路口广场。

2植物配置

植物配置形成多层次、多季相、多色彩的植物群落。

单元绿化景观为中型近自然树林群落、缀花草地、季节性雨水湿地、浅水河溪、开阔水域和活动草坪,构建水、塘、林、草等多元素融合的城市复合生境。采用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生态护岸,形成复合水生生境。

城市公园不应选用有毒、有刺激性气味或具有较高致敏风险的花木。儿童与老年人活动设施周边应选用耐践踏的草坪,并配合选用高大落叶乔木以利于夏季遮阳与冬季日照。

(九)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测算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6083万立方米。空港片区单元现状水源属于香格里拉中心城区供水网络,由中心城区建设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水厂统一供水,其中,第一水厂位于环东路龙潭水源地旁,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第二水厂(范围外)位于桑那水库旁,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第三水厂(范围外)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诺西村大兴村民小组北侧丫口措浪处、康思水库东干管输水管线旁,近期供水能力为1.0万立方米/日,规划扩建日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第四水厂(范围外)水源为打浪河,近期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远期供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

城市给水管网布置以供水安全可靠性为原则。给水管网布置以环状为主,统一采用PE钢丝骨架(也可采用球墨铸铁管)保留现状给水主管管径DN200-DN500,给水支管管径DN100-DN200;新增给水主管管径DN250-DN300,给水支管管径DN100-DN150。同时按规范要求布置阀门井、管道支墩等其他给水设施。

2、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片区平均日生活污水量为1.6083万立方米。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片区采用完全分流制。

1)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空港单元生活污水主要由范围外第一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第二污水处理厂(范围外)收集处理旺池路南线两侧污水。污水管网呈树枝状布置,充分利用地形令污水自流排入污水干管,管道布置应简洁顺直。新建沿纳赤河南部道路西环线敷设D800-D1000污水主干管,其余道路敷设D400-D600污水支管,范围内污水整体按照由南向北,由东向西最终汇入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空港单元雨水管渠最小设计重现期应采用3年一遇及以上。汇水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雨水主干管渠设计重现期应采用510年一遇及以上。各地块按相对集中、就近分散排放雨水的原则,沿规划道路布设雨水管网,就近直接排放至纳赤河。

3、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区用电负荷为83387.7kW。规划保留现状现状110kV居日合变、35kV江克变,新增输电机组和输电线路,形成双电源供电,作为重要机关单位的备用电源。

4、通信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期末移动电话量2.55万卡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约为0.07万户,有线电视用户0.81万户。

规划移动网基站共建共享,将城区基站选址充分融入市政规划,不仅可以保障市政的同步开发,同时可以节约投资,还可加快网络建设速度,保障用户的话务需求。

防护绿地和地块面积在0.5公顷以下的建设用地地块不设规划基站,地块面积在0.5-1.5公顷的规划基站1/地块,地块面积在1.5公顷以上的规划基站1-2/地块。

加大通信基站的覆盖密度和深度,移动通信网络应无间隙全程覆盖。通信基站的间距为110250

5、燃气工程规划

预测规划期末年用气总量为26.56万标准立方米,计算流量为0.05万标准立方米/时。规划形成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为辅的城乡多气源结构,气源接自丽江—迪庆支线。

规划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A一级系统。采暖方式为片区集中供暖,供暖燃气由居民燃气管线接入供暖站。

6、热力工程规划

供暖时间按照165天考虑。根据《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暖气片、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暖,规划采用集中供暖+分散供暖相结合的方式,建筑相对集中、供暖面积较大的中心城区采用集中供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镇既有建筑供暖入户管网末端设施配套改造,逐步推进城镇居民集中供暖。

7、环卫工程规划

预测片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5.21吨。规划生活垃圾由城区垃圾转运站收集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近期采用卫生填埋为主,远期采用碳化热解+卫生填埋工艺

建筑垃圾近期由产生单位负责,不允许混入生活垃圾中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卫部门负责许可证发放及运输路线要求;远期成立市场化的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只付费不清运,环卫部门对清运公司实施监管,由新建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

远期可以将电子垃圾、废塑料、废轮胎、日光灯管等各种固废回收利用设施集中建设,并补充建设宣传教育、科研实证等设施,建立综合性的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园。

规划1处垃圾转运站,为旺池路垃圾中转站,位于单元北部,规划纳赤河北路南侧,占地0.13公顷。

公共厕所的规划布点应根据人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规划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干道,间隔300—500米设置一座,一般街道每间隔800米设置一座,工业仓储用地按800—1000米间距设置公共厕所,主干路、次干路按500—800米间距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可与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道班房合并设置,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设置公共厕所。

(十)开发建设控制

1、强度分区

单元整体处于二级开发强度分区。结合规划区实际,对局部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细化。

2、控制指标

①容积率

地块容积率区间在遵循地块用途的基础上,围绕空港单元枢纽站前广场和绿地开放空间形成大疏大密的规划控制,将最大开发强度地块布局于广场南路、德吉路游客通行量较高的区域,提升商业地块的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为空港单元的地标塑造留出空间。

居住地块的容积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容积率1.5

商业地块的容积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容积率2.8、容积率≤2.5、容积率≤2.2、容积率≤2.0、容积率≤1.85个区间

交通场站地块的容积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容积率0.5、容积率≤0.6、容积率≤0.8、容积率≤1.24个区间。

工业用地地块的容积率:遵循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容积率: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容积率为0.05,防护绿地不赋值容积率。

②建筑密度

地块建筑密度区间在遵循地块用途的基础上,围绕空港单元枢纽及站前广场和绿地开放空间形成大疏大密的规划控制,结合地块尺度,将最大建筑密度地块布局于环绕公园绿地的区域,形成小地块尺度、高建筑密度,提升商业用地价值。

居住地块的建筑密度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建筑密度≤30%

商业地块的建筑密度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建筑密度≤30%、建筑密度≤35%、建筑密度≤40%、建筑密度≤50%、建筑密度≤60%5个区间。

交通场站地块的建筑密度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建筑密度≤30%、建筑密度≤40%2个区间。

工业用地地块的建筑系数:遵循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建筑密度: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建筑密度为≤5%,防护绿地不赋值建筑密度。

③建筑高度

地块建筑高度在遵循地块用途的基础上,围绕空港单元枢纽及站前广场和绿地开放空间形成中心低,外围高的规划控制,结合地块尺度,将最大建筑高度地块布局于北部、东部区域,形成近绿核低、远绿核高的整体层次,塑造空港疏密有致,烘托空港开放廊道。

居住地块的建筑高度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建筑高度≤20m

商业地块的建筑高度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建筑高度≤18m、建筑高度≤20m、建筑高度≤24m3个区间。

交通场站地块的建筑高度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建筑高度≤12m、建筑高度≤15m2个区间。

工业用地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高度≤18m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建筑高度:公园绿地和广场的建筑高度≤5m,防护绿地不赋值建筑高度。

④绿地率

地块绿地率在遵循地块用途的基础上,围绕空港单元枢纽及站前广场和绿地开放空间形成中心低,外围高的规划控制,结合地块尺度,将最大绿地率地块布局于北部、东部区域,形成近绿核低、远绿核高的整体层次,依托中心蓝绿开放廊道划分地块绿地率控制层级。

居住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30%

商业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20%、绿地率≥25%、绿地率≥30%3个区间

交通场站地块的绿地率分级进一步细化形成:绿地率≥20%

工业用地地块的绿地率:绿地率≤1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绿地率:公园绿地的绿地率≥70%、防护绿地的绿地率≥90%广场的绿地率≤35%

其他类型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科研机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有关专业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交通控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确定。

3、规划单元划分及编号

单元编号为533401100010004,结合地块功能,以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公共绿带以及河流水系等为界划分街坊,规划区内共划定13个街坊,99个地块(街坊与地块范围详见地块划分图)。

4、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交通、防灾、环保、安全保密、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建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5、建筑退让

1)总体控制要求

建(构)筑物与建设项目地块边界、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与规划河湖、山体、高压线走廊等的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日照、消防、交通、环保、防汛、防空、抗震、安全保密和卫生视距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沿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无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按以下要求控制: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室露出室外地坪部分,其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标准段的距离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4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表

道路宽度(米)

建筑高度24米最小退距(米)

48D60

10-20

36D48

5-10

24D36

3-4

D24

2-3

3)建筑退让道路交叉口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距离,按两条相交道路中道路红线宽度较的道路退距进行退让,且不小于5

4)建筑后退用地红线

建设项目地块边界内的建筑物的退让应当满足以下规定:

①对周边已有的合法永久性建筑物,优先保证合法永久性建筑物获得规定标准的日照,并根据消防、交通等要求确定其建筑退让地块边界的距离,拟建建筑除满足相关建筑间距的控制要求外,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还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②地块边界另一侧为尚未进行合法建设或规划设计的可建设用地,建筑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③同一街坊内同一权属主体的不同地块,进行整体设计,统一实施的,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不受下表的限制;

地块边界另一侧为规划确定的集中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的,其退让地块边界的距离不小于3米。

5 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控制表

建筑类别

建筑朝向

建筑高度的倍数

最低要求(米)

住宅建筑

低、多层

主要朝向

0.5H

3

次要朝向

满足消防间距或者通道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3

非住宅建筑

低、多层

主要朝向

0.5H

3

次要朝向

满足消防间距或者通道要求

3

5)地下建(构)筑物

地下室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退让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地上退让距离,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小于10米。

6)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

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扩建建筑,其后退线路距离除有关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6 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表

线路电压等级kv

最近架空电力边导线m

规划高压线走廊中心线m

≤10

2

——

35

3

10

66、110

4

15

220

5

20

330

6

23

500

10

38

750、1000

15

55

直流±500

10

35

直流±800

12

45

注:1、规划区内中心地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区域及走廊狭窄,架空线路难以通过的地区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采用地下电缆线路;城市地下电缆线路路径和敷设方式的选择,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应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同时电缆通道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电网发展需求。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2、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区域现状保留地块改建、扩建活动,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的有关规定。

6、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规划范围位于迪庆香格里拉机场障碍物限制净空区域(距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两端外各4公里区域范围外的机场净空区域),拟建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需符合机场净空管控要求,同时建(构)筑物最高点绝对标高高于机场地面基准标高(3288.0720米及以上的,或可能产生光污染、对空光源、对空流场及大量烟雾等情形或者依据相应保护要求,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范围内,拟建建(构)筑物可能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需按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办法》,报民航局进行净空审核和管理。

7城市设计引导

结合空港片区“五组团”功能分区提出风貌与功能引导要求。

空港枢纽区(机场及周边配套)

从航空安全与景观展示双重需求出发,建筑高度需严格契合机场净空规范,货运中心、航空服务站等配套,避免影响航班起降。

鸟瞰视角下的城市形象需突出“藏风集群”特征,重点控制考虑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的形式与色彩,宜采用深灰色小青瓦或闪片瓦覆盖,局部点缀藏式纹样装饰,形成“错落有序、藏韵统一”的屋顶肌理;周边绿地以“疏林草地”为主,种植本土乔木,搭配本土灌木,既保障航线下视线通透,又通过植被色彩丰富鸟瞰景观层次,避免单调的建筑屋顶视觉效果。

高铁旅游服务区(高铁站及旅游配套)

交通转换需构建“无缝衔接”体系,高铁站、公交站、观光电瓶车停靠点及社会停车场间应充分考虑慢行系统的联系,如设置步行连廊、无障碍通道等相互连接,提升换乘的便捷性与舒适性。

功能衔接方面,广场周边可布局藏式文创店、高原特产展销厅、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服务设施,避免大型商业综合体连片建设,优先采用“小体量、多院落”布局,实现旅游服务与商业功能的有机融合;门户形象需凸显高原藏式特色。

高铁站周边建筑、站前广场等设计可融入具有文化色彩的藏式纹样、构筑物等,搭配本土植物,既要强化门户识别性,又应避免过度装饰导致的风格繁杂与重复。

生活综合服务区(依托香格里拉中学周边)

15分钟社区生活圈”标准布局生活服务配套,对新增的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及配套的社区便民设施等,建筑风貌应融入藏式装饰。

需注重“邻里互动”空间的打造,居住区宜采用“合院式”布局,通过设置共享庭院、社区广场等形成社区中心,营造四季有景的社区休闲环境。

公共绿地公园宜以“口袋公园+滨水步道”形式布局,沿纳赤河支流打造步行绿道,种植本土水生植物,设置生态解说牌等旅游服务设施,打造宜居宜游的新城生活标杆片区。

临空旅居生活服务区(生态廊道周边)

该片区宜采用“低密散落”布局,旅居酒店、公寓建筑,避免大体量建筑突兀独立破坏周边自然生态景观。

绿色生态环境打造需以南北向生态廊道为核心,保留廊道内原生草地与湿地,种植本土乔木构建近自然植物群落,搭配本土水生植物,提升生态观赏性。

慢行系统需串联旅居设施与生态节点,构建“骑行道+徒步道”网络,沿线设置休息驿站。

临空农旅生产生活区(周边村庄及农田)

依托空港客流优势,发展“农业观光+民宿体验”产业,保留高原青稞田、油菜田等农业肌理,打造“季节性观光农田”,农田间宜保留田埂步道,串联周边村庄与民宿。

乡村民宿宜以传统民居为基础进行内部改造,保留建筑原有轮廓及形式,进行人居环境提升及自然景观升级。新建建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避免破坏乡村风貌。

8、建筑风貌引导

总体风貌定位

香格里拉地方建筑风格,融合现代功能与传统元素,避免“纯仿古”或“纯现代”,形成“藏风新韵”的建筑特色。

建筑要素引导

a屋顶

居住建筑:采用“平坡结合”屋顶,坡屋顶坡度约1:3-1:4,以灰色、深灰色为主,局部可装饰藏式纹样。

公共建筑:可提取藏式坡顶形式线条,慎重选择“金顶”形式的装饰屋面,多以青、深灰色屋面为主,局部可点缀藏红色、明黄色等藏族建筑中传统色彩,使建筑色彩丰富变化,避免明亮色彩的大面积、过度使用。

商业建筑:小体量建筑益采用单坡或双坡屋顶,连片商业可采用“多院多顶”布局,避免大跨度、无变化的连续平屋顶。

b立面

居住建筑:采用“三段式”构图(基座、墙身、檐口)时,基座益用石材、文化石贴面等(浅灰色)生态、仿生态材质,墙身以白色、淡土黄色为主,檐口、建筑局部可用藏红色、明黄色等藏族建筑中传统色彩装饰。护栏、门窗或装饰构件可采用木色质或刻藏式装饰纹作为局部点缀。

公共建筑:立面简洁,局部设置藏式门廊、窗套等。避免大面积玻璃幕墙造成的建筑能耗增加及光污染。

商业建筑:立面采用“虚实结合”,优先采用涂料或石材,局部点缀藏式装饰构件、雕花门楣,木色质框架等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

c材质

优先选取在地材料,如:石材、木材、闪片瓦、小青瓦等,减少外地建材运输,降低碳排;推广使用环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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