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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2918/201900006
文  号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19-01-25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5 09:39     浏览次数: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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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2400000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基本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评审结果。

(十)参与拟定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负责管理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用使用;负责国家和省及市财政拨给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经费及国土整治等费用的管理;管理国土资源资产。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办法;参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方案(包括概、预算)的论证审查,协助有关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编制、审查,报批移民搬迁计划监督实施;指导各市移民搬迁工作;协调监督移民搬迁安置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参与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有关测绘管理的法规、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测绘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内部共设8股室3个事业机构,6个派出机构 分别是:

一、股室:

(一)办公室

(二)土地执法队(法规股,副科)

(三)规划测绘管理股

(四)耕保建设用地股

(五)地籍股

(六)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

(七)地质环境管理股。

(八)土地开发整理股

二、派出机构:

国土资源局城镇分局、格咱分局、尼西所、金江所、虎跳峡所、三坝所是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三、事业机构:

土地交易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内部共设8股室3个事业机构,6个派出机构 。单位编制共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编制共有6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2人)实有30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事业编24人,实有20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在职实有人数50人(临时工1人,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1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5辆,其中:在编公务用车3辆,省厅下发车辆1辆编制在省厅,特殊执法车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26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67.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8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2.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2.41万元(本级财力1282.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2.4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8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4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①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200101行政运行重要用于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人员经费 128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 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将进行公车改革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0.5万元。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2019年我局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62.4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0,740,915.40

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8,052,906.00

02

社会保障缴费

1,923,449.32

03

住房公积金

764,560.08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718,422.68

01

办公经费

515,822.68

05

委托业务费

72,000.00

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500.00

09

维修(护)费

100,000.00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100.00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1,331,697.42

01

工资福利支出

1,298,005.62

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3,691.80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140.00

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4,140.00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9,000.00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多个,采购预算资金20.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年初预算为1149.934万元,2019年预算为1262.41,增加112.476万元,预算变动原因为增加了定额补助,工资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20万元,增加20万元,由于工作开展多,导致业务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十.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增减变化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情况:2019年预算为71.84万元,2018年预算为41.84万元,增加30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增加,机构增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上级或单位下达给本单位的,并由本单位负责实施的特定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增减变化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情况:2019年预算为71.84万元,2018年预算为41.84万元,增加30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增加,机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香格里拉市国土局机关

内容

说明

部门总体目标

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根据“三定”方案归纳

总体绩效目标(2019-2021年期间)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市委、市政府要求归纳

部门年度目标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根据部门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分解

年度绩效目标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名称

内容

内容

国土资源专项资金

增减挂钩项目1000万元,耕地质量评价4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70万元,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100万元,土地利用规划120万元,房地一体登记2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80万元,火车客运站收储项目3000万元,信息平台690万元,土地动态巡查250万元。总计5745万元。

增减挂钩项目1000万元,耕地质量评价4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70万元,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100万元,土地利用规划120万元,房地一体登记2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80万元,火车客运站收储项目3000万元,信息平台690万元,土地动态巡查250万元。总计5745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项目绩效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

9

实际

实际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产出

9

实际情况

实际情况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

9分

实际情况

工作开展的内容

120101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xls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2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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