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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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208L/201900003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1-28
【部门预决算】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28 17:18     浏览次数: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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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

明目

1. 基本能及主要工作

2. 位基本情况

3. 位收入情况

4. 位支出情况

5. 省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6.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 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8. 目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9. 其他公信息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2019部门

编制说明

按照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具体目录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全市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核实、评估、掌握和发布灾情,申报、批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开展防灾救灾的对外交流合作。

(3)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兴办敬老院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4)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审批、批发市级各乡(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

(5)编制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

(6)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指导全市军供工作。

(8)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培训。

(9)研究拟定我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我市乡以下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市、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指导各地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0)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11)负责全市社团以及跨乡(镇)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市、乡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12)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政政务、经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3)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和中转工作。

(1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老龄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意见及老龄工作规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老年群众组织工作,组织、指导老年人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总结推广老龄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5)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双拥任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义务兵安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好双拥任务;根据市领导和市双拥任务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军地双方参与双拥任务重大集会和双拥活动、军民共建活动。协调军地双方、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优抚安置任务。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军地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负责全市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抚恤、抚待、补助任务;烈士褒扬、评残、提残的审核上报;贯彻实施抚待、抚恤法规、条令,检查监督抚待抚恤规范落实。

(16)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职责: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室、馆、站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行政经费、全市民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城乡低保股职责:负责协调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组织、管理、指导、督促乡镇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做好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并做到动态管理。

区划地名股职责:负责我市与邻市之间的界务管理工作,指导调处乡(镇)之间的边界争议;负责全市的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的地名命名、更名等管理工作,以及档案管理。

救灾救济股:组织实施上级有关救灾和社会救济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负责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接收市内外救灾捐赠,管理拨发救灾款物;负责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及统计工作。

老龄办职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工作;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支持发展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

优抚安置股:负责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死亡抚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的定期定量补助;完成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工作;负责评残追烈以及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和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指导扶优工作和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及烈士陵园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职责:负责全市民间组织的审批、登记及取缔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推行殡葬改革;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孤儿供养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开展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殡仪馆职责:在民政局的指导下独立开展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的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

双拥办职责:负责制定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相关规定和实施意见,协调处理军民关系;负责全市的双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市双拥工作的检查、评比以及申报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市工作。

医疗救助股职责:负责城乡医疗救助的审核、审批工作。

救助站职责:负责全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因自身无力解决住宿,无亲友投靠的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民政统计台账:负责完成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年报、季报(年报快报)、月报、民政事业统计台账的收集、汇总和编报工作,做到及时更新及时报送。

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香格里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开展信息交换和比对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单位共1个,是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底,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6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局机关21人,殡仪馆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正式退休9人,提前退休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入86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2.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74.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4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2.0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74.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04万元(本级财1672.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香格里拉市民政局预算总支出167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91万元,占总支出的91.38%,项目支出144.13万元,占总支出的8.62%。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经费,4.9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208-02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5.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老龄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5类支出74.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8类支出,150.61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及其他优抚支出;208-09类支出,185.4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安置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8-10类支出,239.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高龄老年人补助、殡葬运行费);208-11类支出,311.6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20类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出;208-21类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5类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27类支出,2.03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1类支出,40.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210-99类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体检费支出;210-14类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21-02类支出,43.72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政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按经济科目分支(其中:基本支出1527.91万元,项目支出144.13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666.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61%;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19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3.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52.58%。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6.62% 。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1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00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变动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使用好预算资金。本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数以预算数为控制上限。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办公业务经费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民政运行费及殡葬运行经费等支出124.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54.99万元,下降了30.70%。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人员工资变动,人员支出增加。

(二)人员工资变动后社保费、医疗费及公积金基数上调,相应人员支出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本年度本级财力有限,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二)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安排好项目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经费预算为93.19万元,其中:办公费24.77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0.90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5.90万元、培训费9.00万元,专用材料费6.00万元、专用燃料费7.20万元、工会经费9.93万元,福利费1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128045211564.xlsx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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