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6195Y/201900007
文  号
来 源
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19-12-17
香格里拉市发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2-17 17:01     浏览次数: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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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发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发改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收费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对价格(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成价格监测及价格鉴证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州、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定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政策,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管理协调“多规合一”数据库,运用“多规合一”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牵头编制市级总体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市级中长期规划等与州级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定区域协调发展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拟定重要商品储备规划,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十一)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定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市内中小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地方小水电、电网和煤炭开发、新能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初审拟上报中央、省、州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政策并组织执行,研究拟定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粮食流通的长期规划和储备,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做好救灾、救济、移民搬迁的粮食供应工作。负责我市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做好市级的储备粮调入、收购、轮换、储存和协调工作。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做好市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管理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粮食市场交易及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负责对粮食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查处无证经营。指导粮油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加强对粮食质量检测的指导,确保质量标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市场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内的财务、统计、监督检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工作,并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十三)承担香格里拉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香格里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坚持扶贫、党建双推进。

我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起着核心引领作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党建+精准扶贫”模式,使党建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无缝对接,实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发展新局面。认真分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各阶段存在问题,并结合省发改委督导反馈意见,制定每月清单任务,倒逼目标任务,将工作推进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项目推进有序。

(二)易地搬迁方面

一是易地搬迁计划完成情况。已圆满完成796户323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544户、2321人,随迁户252户,91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21人已完全入住,累计入住率100%。同步搬迁人口已累计入住914人,累计入住率100%。 二是格咱乡克鲁点从国办系统删除推进情况。通过多次与州扶贫办对接,目前,按上级扶贫部门要求,可在11月国办系统操作时进行该点4户17人建档立卡户剔除处理,现已完成剔除后缺一补一的调整方案。

三是资金承接、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政策,共承接资金25930.23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2321万元;省级平台公司下拨政府债券资金2262.97万元;专项建设基金1160.5万元;省级平台公司下拨国家中长期贷款8123.5万元;农发行易地搬迁项目贷款12062.26万元。根据《香格里拉市扶贫开发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规定》,规范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建房补助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采取项目启动后拨付40%启动资金,其余的资金按建设进度拨付。截至目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9535.3万元,建房资金补助率达100%,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365.61万元。

四是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工作。一是强力推进旧房拆除工作,完成旧房拆除796户,拆旧率100%;二是复垦复绿工作我市共有集中安置点16个,面积共36.5486公顷,通过编制3个增减挂钩方案解决16个安置点的用地保障。第一批、第二批复垦工作已全面完成,第三批项目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经与国土局对接后,预计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是清理建设现场及相关台账资料完场情况。目前已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三)扶贫点开展工作方面

一是一年来严格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我局选派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全员在岗,吃住在村。

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挂包干部严格按照第四、第五个百日会战的要求及我市2018年“决战深度贫困,决战全面摘帽”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明确决战目标、牢记决战时间、紧扣决战重点、安排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做到每月入户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6天,截至目前,共有200余人次的挂包干部下沉一线,认真开展了“三个一”、“三干净、三整齐、三拥有”“三率一度”改善等各项扶贫工作 二、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GDP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数据反馈,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61895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0.1%,完成年度计划的64.2%;2018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06亿元,超额完成560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195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4187.8万元,同比增长9.46%,完成年度计划的68.3% ;城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5020万元,同比增长9.0%,完成年度计划的70.7%;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5577万元,同比增长9.4%,完成年度计划的64.1%;单位GDP能耗控制在州级下达的任务之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发改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一)机构情况,2018年机构数为1和2017年一样,没有变动。

(二)人员情况,2018年底实有人员32人,在职27人,提前退休5人,31人行政编制。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市发改局2018年收入18884329.16元,2017年收入36564161.05元,比2017年减少17679831.89元,减少48%,原因是2018年减少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结转结余128134.52元,2017年结余5196849.94元,2018比2017年减少5068715.42,比例是97%元,原因是2018年按财政局要求加强财政拨款支出进度。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84329.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市发改局2018年总支出23941932.08元,其中:基本支出8337979.64元,占总支出的35%;项目支出15603952.44元,占总支出的65%。2017年支出合计47730761.95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23,788,829.87元,减少49%,原因是调减部分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899.21元。2017年204745.57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71153.64 元,增长34.75%,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2018年基本支出8337979.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62080.43元,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发改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8233877.47元,主要用于本局日常事务支出,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69358.93元,主要用于全市项目前期工作支出,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3570809.03元,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500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92116.7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1932.08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730761.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8年比2017年减少23,788,829.87元,减少49.84 %,原因是调减部分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18年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8233877.47元,占总支出的34%,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69358.93元,占总支出的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93857.91元,占总支出的3%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012.49元,占总支出的2%,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3570809.03元,占总支出的15%,213农林水支出9842116.75元,占总支出的4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05673.28元,占总支出的2%.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9000元,支出决算为107305.81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605.81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000元,完成预算的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223.99元,下降1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56.99元,减少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67元,下降56.1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605.81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07305.81元,其中1、接待费11700元,比2017年26667元减少14967元,减少原因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2、车辆运行经费95605.81元,2017年102862.8元,减少7256.99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605.81元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605.81元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改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发改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899.2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1,153.64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内日常事务开支(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64.81

50.64

212.26

81

72.38


59.26


2485.6

16.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发改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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