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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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迪庆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
(2)组织实施古城保护规划、保护详细规划和保护管理措施,负责古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修建、管理和维护。
(3)协助相关部门负责古城园林绿化、消防和环境卫生。
(4)管理使用古城保护资金。
(5)协助综合执法局行使《云南省庆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消防科、规划科、综合科、社会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
纳入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独克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独克宗古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采用EPC招标模式,在2023年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及所有前期相关工作,项目分三期进行实施,现已办理一期项目施工许可证,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对一期的12个子项目进行甄选,对列入第一批的北门广场提升、龟山公园提升项目进行多次论证。现一期项目已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待资金到位后可以马上开工。
2.多措并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一是落实“人防”,提高古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召开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4次、消防安全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开展培训培训灭火救援“教学测试型”实战演练1次、2024年地震应急实战演练1次、定期对重点单位、社区、酒店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用电等知识宣讲、燃气安全专项排查5次,并同步对州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6个问题进行整改到位,截止10月份共排查各类经营性场所421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221家,下达整改通知单57家,发放宣传单共计500余份,并持续开展检查督促涉及商户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节假日值班工作、视频监测和重点街区不定时步巡车巡机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联络通讯录、消防安全联席工作会议。二是巩固“物防”设施,筑牢古城消防安全基础屏障。落实“防火重点期7天一查、日常14天一查”检查机制,例行对古城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门禁系统、监控探头、智慧消防相关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自检自查并完成报警器升级维护工作;针对独克宗古城金龙街供电问题,对接市供电局完成点位协调及变压器安装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1台变压器安装送电工作。三是完善“技防”措施,提高古城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全力保障古城智慧消防平台正常运营,定期对系统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及时更新商户信息。2024年1-10月份,接到智慧消防平台报警2548次,其中北门社区581次,仓房社区745次,金龙社区1222次;燃气报警260次,手动报警347次,温度报警100次,烟雾报警1578次,共办结处理2540次,办结率99.7%。
3.规范管理古城,严把风貌关、审批关。一是严格按照《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规定要求按照程序依规办理相关报建、审批手续。2024年,共审批通过房屋报建 134 户,招牌报备8户;装修报备19户;危房报备8户,完成 134户房屋报建承诺书签订;日常现场检查监督工作对古城范围内报建的房屋进行现场查看232 次、房屋建房跟踪检查119次,店面现场查看129次、全年共办理各项事件766件。通过现场查看对不符合古城风貌的8栋房屋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做好相关材料报香格古城执法中队,在检查店面的过程中,对不符合《古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古城保护条例》的商铺及时给出建议并要求整改,保证商铺外观风貌与古城风貌协调一致。二是根据州委罗朝峰书记调研古城工作要求,对古城大龟山周边外置水塔、外露管道进行摸底排查,截止6月初,共排查出存在问题的23家,完成23家台账资料和图片整理工作,并对10家进行现场通知,要求按风貌整改到位。三是加快推进古城内阳光棚整改工作,自今年5月份设立了独克宗古城核心区阳光棚整治专项工作组以来,对古城核心区内的51户51栋阳光棚进行日常现场踏勘和巡查,并积极引导群众自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成功拆除8户阳光棚,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抓细、抓小推进古城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三化”管理。“美化”方面,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古城内8个公共厕所进行了零星工程维修维护并安排专人打扫,增加节日期间公厕、街道、广场的清扫频率,要求做到垃圾即产即清、厕所“三有三无”。完成了古城核心区内街巷道沟渠清理、石板更换等工作,共维修道路次数18次、更换石板8块路段共计84块石板、井盖更换8个、修补外东门至内东门损坏路面28平方米;“绿化”方面,完成对古城内所有绿化带进行管养维护,开展补植补种、灌溉施肥、修枝剪叶、病虫害防治工作,共补种洒金柏小苗992株、红叶楠小苗600株、黄杨小苗260株、投入人工20人;“亮化”方面,提前排查古城路灯损坏情况,对发现损坏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古城各街道路灯稳定,2024年完成路灯维修次数28次,月光广场和龟山路灯维修次数4次。二是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上半年完成独克宗古城国家4级A景区评审整改工作;做好藏历新年、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氛围营造工作,国庆期间古城核心区17条路段和两个广场插挂国旗共699面;截止10月份,提供月光广场和四方街为活动举办地36场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完成2024年创卫办曝光卫生整改13起,清理并打扫月光广场周边水体共计3次;安装果皮箱30个;做好古城景区非遗文化宣传(如藏绣、唐卡、皮雕非遗文化)。三是积极开展“两重”建设协调工作。2024年配合市住建局在独克宗古城内开展的“两重”建设协调工作,多次召集住建、金龙、仓房、北门、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及委内相关科室,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截至目前,古城“两污”建设顺利推进,古城核心区及延展区大部分区域已完成“两污”建设。
5.积极谋划部署,全力打好旅游旺季服务保障“组合拳”。据统计,2024年1月至11月,独克宗古城共接待游客9293772人次,假期高峰首次突破9万游客量。为确保独克宗古城在“五一”、暑期、“十一”等旅游旺季接待工作“安全、有序、顺畅、高效”开展,我委积极谋划部署,召开4次专题会议,全力护航旅游市场安全,扎实有效做好古城旅游旺季服务保障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开展交通秩序优化,制定《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交通优化方案》,联合多部门协作落实交通优化举措,进一步改善古城交通运行环境,安装隔离栏、升降桩、智慧识别栅栏;拓宽游客出行通道;划分非机动车道14个点位370个车位;二是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抽调市级各部门368名志愿者,按照统一安排、分赴指定地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志愿服务:景区路线指引、地摊规范引导、食品安全检查、文化旅游执法、垃圾清理清运、消防隐患排查、群众宣传教育等,用最贴心、最优质的服务强化旅游旺季期间服务工作力量保障。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收 入合计948341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73215.39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200元,占总收入的0.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034383.17元,下降67.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05,900.45 元,下降15.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8,328,482.72元,下降99.9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城1.11火灾恢复重建债务资金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款的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9818763.12元。其中:基本支出7136549.19元,占总支出的72.68%;项目支出2682213.93元,占总支出的27.3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848123.63元,下降61.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3497.92元,增长13.58%;项目支出减少16701621.55元,下降86.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北门建设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比2023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6549.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6803611.25元,占基本支出的9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937.94元,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2682213.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独克宗古城绿化养护资金项目200000元,主要用于古城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
独克宗古城市政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经费495633.85元,主要用于古城范围内的市政维护工作包括青石板、路灯、水沟排污等工作。
独克宗古城灯光亮化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85000.00元,主要用于古城内灯光亮化、路灯等电费缴纳
独克宗古城消防工作及设施维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698783元,主要用于古城范围内的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消防栓、升降柱、消防水池的维修维护。
独克宗古城监控设施维护及网络服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80000元,主要用于古城范围内监控网点探头接入网络费用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宣传报道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9992.6元,主要用于古城内的宣传活动开展及展板制作等。
独克宗古城公厕维修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45456.75元,主要用于古城范围内7个公厕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市直机关示范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282.2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
独克宗古城北门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38200.00元,主要用于古城北门的旅游设施建设包括摊位、lep屏幕、休息长椅等。
独克宗古城公厕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0865.53元,主要用于古城内的7个公厕维修维护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项目经费4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古城内的文化展演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321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减少1740775.29元,下降15.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443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独克宗古城职工及临时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正常运转所需保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独克宗古城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古城内各种配套设施、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186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人员调动,导致缴费金额增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585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人员调动,导致缴费金额增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105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造成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57.94元,比上年增加30783.58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人员增加,工资及日常经费开支增多,出差次数增多,古城内亮化路灯增加导致电费增多,增加了机关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水费及公务交通补贴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单位资产总额26907610.50元,其中,流动资产5876227.12元,固定资产385344.98(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86383.84元(净值),其他资产20159654.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3286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203.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香格里拉市独克宗古城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习惯上称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部分组成,具体又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非税收入:指一般预算收入中除税收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转移支付补助:是指上级政府为支持下级政府,通过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或拨付给下级使用。转移支付补助包括税收返还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含体制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补助等)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习惯上称为上级专款)三部分。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 展等方面的支出。
专项支出:指根据排污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教育费附加、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用及价款收入、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专项收入相应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中央批准、由各级行政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按规定应纳入预算内,但与一般预算资金分户管理,而且必须专款专用。目前我州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主要包括: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育林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