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迪庆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中涉及香格里拉市立法项目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初稿)的初审工作。
(4)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办理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执法证办理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监督。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建设,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管理。
(9)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二十二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公共法律管理股、政工室、公证处、香格里拉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十一个基层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1.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完成11个乡(镇)、64个市级部门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及时整改州级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100%。牵头草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完成第一轮修改完善工作。组织召开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及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一规划两纲要”收官总结评估,系统梳理5年法治建设成效。
2.示范创建成效显著。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编制、审议及公开工作,推动28个政府部门、11个乡镇完成报告报送公开。积极参评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完成230项指标填报、问题整改和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3.法治宣传亮点突出。围绕“八五”普法收官,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60余场次,覆盖群众1.4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9万余份。创新开办“法治在线”栏目5期,运营“香格里拉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条,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20余场次,覆盖2000余人次。格咱乡、洛吉乡智慧化法治文化阵地建成投用,法治文化浸润效应不断增强。圆满完成全市“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紧盯重点区域和群体,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法治教育,全年开展进校园普法17场次,覆盖师生3000余人次。
(二)执法监督精准发力,规范水平稳步提高
1.突出问题整改见效。牵头完成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12项乡镇赋权整改任务,全部销号清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覆盖11个乡镇123件案卷及市级部门115件案卷,督促整改不合格案卷132件,配合省、州完成79件案卷评查;下发督办函4份、监督建议书4份。
2.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区块链平台操作等培训(含线上)15期,参训人员229人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8.7%,为42名人员申领法制督察证,截至目前,全市法制督察人员54名。完成41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清理调离、退休执法人员347名。
3.涉企执法持续规范。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专项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8次,发布线索征集公告3次,征集有效问卷518份,移送问题线索2条、突出问题25条。推行“扫码入企”检查129次,23个部门完成涉企检查计划备案,设立3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精简涉企“督检考”事项,梳理确定我市涉企“督检考”事项清单中行政检查事项涉及7个单位、39项。深入开展“执法规范进企业”走访活动,实地走访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0余家。
(三)争议化解高效便捷,权益保障切实有力
1.行政复议应诉提质增效。畅通线上线下复议渠道,截至目前,全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1件,其中依法受理19件,法定不予受理16件、案前调解6件;目前已办结39件,办结率95.1%,纠错案件3件,纠错率7.3%。通过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执法行为规范。
2.人民调解作用凸显。全市76个调委会、693名人民调解员,全年调处矛盾纠纷222件,调解成功215件,成功率97%;兑现人民调解案件239件,补贴8.07万元。深化“三调联动”机制,聚焦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劳资债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化解,有效维护基层稳定。
3.特殊人群管理规范有序。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8人,累计解除112人,在册143人(其中缓刑139人、假释4人);开展集体教育1117人次,开展心理辅导40人次,公益活动305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截至目前,接受刑满释放人员89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346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33人;落实“必接必送”4人次,重点对象衔接率100%;开展走访600人次,帮助解决就业等实际问题。
(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1.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成县、乡、村三级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76台,访问量达1145次。各级平台受理法律服务事项1798件,其中法律援助374件、法律咨询1201人次。65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2.律师行业监管加强。开展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4条,组织培训及警示教育2次,推动5家律师事务所35名律师规范执业。120余家中小微企业入驻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培训、讲座25余次,企业法治体检5次,送法进企业12次。助力民企健康发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3.便民服务持续优化。开通特殊群体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安心行动”维护劳动者权益。远程探视系统办理探视申请37例,成功率100%,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法治建设不均衡。部分基层单位执法理念滞后,“重处罚轻教育”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案卷制作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队伍建设有短板。基层司法行政力量薄弱,部分司法所人员配置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信息化应用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精细化工作需求。三是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不够,群众知晓率和首选率不高,普法宣传精准性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协同机制不健全。部门间法治工作协同联动不够紧密,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89130.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89130.2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5709.7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费用及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动情况为公务员调入本单位7人,新录用1人,调出本单位公务员1人,正式退休4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89130.25元,其中:本年收入15489130.25元,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89130.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5709.7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费用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89130.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89130.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013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12709.7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引起的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24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27000.00元,主要原因财政压缩经费,项目资金只保障2025年年初预算的37%。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601行政运行费10664356.6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基本支出:职工的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费等。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费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和调解办案业务经费)。
2040605普法宣传费85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支出。
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3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支出。
2040610社区矫正经费9036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的支出。
2040612法制建设经费52000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依法治州经费、立法经费、行政执法监督经费、行政复议与应诉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9297.5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10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320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6326.61元,用于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6597.2元,用于局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3661.84元,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541.22元,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23441.18元,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1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0人次。
根据2026年工作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我局两辆执法执勤用车由市级预算保障,故增长1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5.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6.基层司法业务科目解释: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司法所经费和“12348”法律服务专业电话等支出。(调解费:用于涉法涉诉调解支出;司法经费:用于加强司法业务及法治创建工作支出;安置帮教:用于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支出;“12348”法律服务专业电话:用于法律援助解答及相关法律支持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0939.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9084.3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引起的公用经费的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司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00元,主要原因财政压缩经费,单位需节约开支,减少缺口资金待定。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司法局资产总额7605013.52元,其中,流动资产82558.89元,固定资产7522454.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20.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020.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