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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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877285W/202500330
文  号
来 源
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10-24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4 08:54     浏览次数: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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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设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股、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纳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离休0人,退休2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推动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理论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医保政策法规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理论武装,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医保政策业务培训,为医保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28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8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0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

2.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医保”品牌。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正风肃纪,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纵深推进清廉香格里拉建设十大行动,围绕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持之以恒纠治医保领域“四风”问题,推动“清廉医保”建设。

3.严格责任落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控,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制度落实,提升待遇保障质量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突出便民便捷,充分利用税务部门缴费APP、微信平台、农信社柜台一体机等多元化缴费途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3735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35600人的101.29%,其中城镇职工医保保险参保人数1902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118323人。

2024年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107586人,资助资金8481150元。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907人,资助资金344660元;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均资助180元,资助1023人184140元;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人均资助90元资助13074人1176660元;纳入特困人员、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人均资助120元,资助29人3480元;纳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人均资助120元,资助521人62520元;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人均资助120元,资助29人3480元,纳入城乡低保对象人均资助120元,资助5320人638400元,普通人群人均资助70元,资助86683人6067810元。

2.强化执行力,加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扩面和待遇审核结算、支付工作,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医保政策连续稳定。一是开展监测人员和已脱贫人员等特殊人群参保排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乡村振兴部门监测人口为1333人,100%已参保;已脱贫人口为18253人,参保率100%。二是每月对全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排查,累计推送特殊身份人员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监测线8700元以上的人员有701人次,推送普通人员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1000元以上的人员有4719人次,并将筛查情况反馈给各乡(镇),要求对医疗刚性支出负担沉重,产生债务且无力化解等致贫返贫风险进行核实,按实际情况纳入帮扶;三是1-12月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5条,按时限受理办结5条

4.优化经办规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按照医保各项业务工作的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地点等内容,细化每个环节,形成闭环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减证便民、提高效率,实现一站式结算,群众“最多跑一次”实现服务全覆盖。通过医保经办服务向定点医药机构延伸办的方式,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实现了新生儿未办理户籍登记也可以出生立即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出院时现场结算医疗费用。推进省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高效一件事”办理工作,截止2024年12月底办理12件。同时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推行微笑服务,通过专业服务用语和群众沟通,提高群众满意度。

截止2024年12月底,共受理个人零星报销结算1107人次,均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时限完成办结工作,没有单据积压情况。完成参保单位信息登记、维护、注销1383家,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维护、停保、退保等业务16185件次,职工医保转入转出、个人账户清退417件,电话受理业务咨询、答复14844件次。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备案3837人次,异地备案5509人次。

5.履行两定协议定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年初,分成两个组对全市所有两定医药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平时不定期通过现场或非现场进行检查,核查覆盖率100%。在核查定点医药机构过程中,对违反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协议处理。通过日常智能审核,扣除定医药机构不合理费用20.09万元。做好日常审核稽核工作,完成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等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政策规定,落实各项待遇政策,完成辖区内131家两定医药机构职工、城乡居民及州级两定医药机构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结算、清算工作。

(三)落实医保主体责任,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1.多渠道宣传,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多种形式向广大城乡群众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今年共计发放宣传折页12000余份,宣传海报700余份、制作展板、悬挂条幅130余条。年初我市正式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定点医药机构高效联动,实现了宣传全覆盖,全力织密医疗保障“防护网”,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下发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各项应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对全市参保单位、退休人员进行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知识培训共11场次1200余人。

2.健全机制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年初召开2024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会议暨服务协议签订会,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130余份,强化医药机构自律意识,进而不断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法使用。按照国家省州开展飞行检查反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追回自查自纠违规费用11.92万元,实现医保基金监管从“事后惩戒式监管”向“事前提醒式规范”的根本性转变。

3.常态检查,严抓细打。通过日常检查、省级飞行检查移交问题核查、智能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举报件核查等形式,依法依规查处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处理方式包括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约谈医疗机构法人、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协议处理等,完成对全市所有两定医药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平时不定期通过现场或非现场进行检查,核查覆盖率100%。经办机构在核查定点医药机构过程中,对违反协议的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协议处理,追回费用2.6713万元,协议处理覆盖率100%。完成新增11家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审批工作。

(四)推动医保改革,有力提升服务效能。

1.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坚持“保障基本、平稳过渡、协同联动”的原则,积极推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执行好职工门诊共济改革政策。截至2024年12月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共结算10.51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51.02万元。个人账户共济支付6.8万人次,支付基金1619.93万元。个人账户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2.统筹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根据《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12月正式启动我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付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共有5家定点医疗机构稳步启动DRG支付方式改革付费工作,上传住院医保结算费用清单1008条,结算清单上传率99.79%。

3.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治理工作。组织辖区内14家公立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国家组织谈判药品带量(联盟)采购,全年落实药品采购15次、医用耗材集采工作13,有效降低医药费用增长,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       

4.全力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一是优化结算方式、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截止目前,全市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数为124531人,激活率为93.95%,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广泛应用,参保人无需携带实体医保卡,凭手机扫码即可完成就医结算,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二是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万村”。截至目前,香格里拉市共有1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家卫生服务站及25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安装终端设备并已投入使用,着力解决老年参保人使用智能手机操作困难的问题,切实发挥了便民医保支付的作用;三是最新出台的《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减材料、减流程、减时”,实现“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是根据《迪庆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延伸办工作实施方案》,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16项,下沉村级11项,延伸至银行营业网点27项,推进医院新生儿“落地保”工作,提高医保经办服务便捷度,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五是充分应用医保经办信息平台,将医保经办业务功能全部上线,逐年提高医保服务事项全程线上可办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442126.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2126.5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3300.93元,增长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1538.40元,增长5.0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8237.4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经完成医保政策改革,导致2024年下乡检查及政策宣传任务量,所以减少了差旅、宣传等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442126.58。其中:基本支出6072614.45,占总支出的94.26%;项目支出369512.13,占总支出的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9724.38元,增长4.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2653.25元,增长13.08%;项目支出减少442928.87元,下降54.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下乡检查及政策宣传任务量增加,所以增加了差旅、宣传等费用;其次是工资调资,社保基数上调,工资津贴及社保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72614.4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60779.11元,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835.34元,占基本支出的5.14%。在职22人,人均公用经费为14174.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512.1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香财社〔2024〕6号香格里拉市下达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经费项目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市医保局设备维修及配件购买。

财香财社〔2024〕1号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工作经费62784.41元,主要用于市医保局购买办公耗材品及购买书,及聘请律师咨询费及财务咨询费。

香财社〔2024〕1号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党委、党总支工作经费支部活动经费13948元,主要用于市医保局支部党建活动经费及支付党员活动室文化墙制作费购买书籍。

香财社〔2024〕1号香格里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经办及网络通讯经费162790.27元,要用于市医保局主要用于市医保局信息系统维护、飞行检查、常规检查、人员培训,保障各类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2126.5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275337.69元,增长4.46%,完成年初预算的92.09%。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绩效奖及行政交通补贴、公用经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680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保险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2596.9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1%,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保险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272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配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382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01.58元,下降48.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3823.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01.58元,下降4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支出决算为13823.42,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01.58元,下降48.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3823.42,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较上年对比下乡检查及政策宣传任务量减少及2023年采购的汽油有剩余在2024年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01.58,下降4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较上年对比下乡检查及政策宣传任务量减少及2023年采购的汽油有剩余在2024年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宣传医疗政策、实地稽查、参加会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835.34比上年增加4280.18,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医保政策改革,导致下乡检查及政策宣传任务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医保局信息系统维护、飞行检查、常规检查、人员培训,保障各类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26751.04元,其中,流动资产117576.72元,固定资产404158.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1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88.7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了112931.9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31.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79.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99.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19.4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7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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