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433045079D/202400517
文  号
来 源
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4-10-16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6 18:03     浏览次数: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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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4801000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质量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内普通货物和市内旅客运输管理,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省、市、乡公路和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监管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5、负责和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辆维修、汽车租赁、公路运输服务、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管理,负责辖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工作。

6、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查,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渡口、港航码头设施行业管理。

7、负责全市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超限运输整治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上报工作,按有关规定对下属部门进行内部审计。

9、拟订交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交通科技成果推广和开发,指导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及监督,负责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专利、质量、节能减排、设备管理工作。

10、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工作。

11、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固投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局固定资产已完成7595万元,分别为:香格里拉市巴叉烈至普朗段农村公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完成7290万元,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完成305万元。州级催报及开发区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262486万元,完成率为101.8%。

随着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不断优化,我市公路运输业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我市前3季度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5.1%、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3.4%、航空旅客和货邮吞吐量同比增长126.8%。

2、在建项目推进情况

  (1)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已完成第一、二轮实物指标调查2034户,临时用地(拌合站、预制厂、钢筋厂、取弃土场)复垦方案及勘测定界已报州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修编的咨询审查已完成,正在根据修编设计图进行现场复测工作。完成指挥部驻地、各施工标段项目部、检测、监理单位驻地及试验室等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正在与开发区、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涉及农户复核签字确认及签订征地拆迁合同。

2)香格里拉市三坝乡东坝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路基工程,正在有序开展路面铺筑工作。计划于11月26日前完工。

3)香格里拉市巴叉烈至普朗段农村公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100%,路基排水工程完成98.8%,路基防护支挡工程完成100%,完成水稳层铺筑7公里。

4)2023年农村公路硬化、生命防护及危桥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施工单位进场及复测工作。

3、在建项目推进情况

  (1)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已完成第一、二轮实物指标调查2034户,临时用地(拌合站、预制厂、钢筋厂、取弃土场)复垦方案及勘测定界已报州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修编的咨询审查已完成,正在根据修编设计图进行现场复测工作。完成指挥部驻地、各施工标段项目部、检测、监理单位驻地及试验室等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正在与开发区、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涉及农户复核签字确认及签订征地拆迁合同。

2)香格里拉市三坝乡东坝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路基工程,正在有序开展路面铺筑工作。计划于11月26日前完工。

3)香格里拉市巴叉烈至普朗段农村公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100%,路基排水工程完成98.8%,路基防护支挡工程完成100%,完成水稳层铺筑7公里。

4)2023年农村公路硬化、生命防护及危桥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施工单位进场及复测工作。

 4、出租车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截至目前,城市出租车共有360辆,出租车经营户201家,其中200家为个体,1家为国有出租车公司,从业人员达700余人。

针对出租车车辆档次低、车况差,达不到报废年限的车辆逐一登记,与车主直接面谈或找驾驶员,动员车主提前更新车辆,提前报废更新车况较差的车辆33辆,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安全意识;变更车主的车辆12辆,完成变更车辆的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年度审验车辆129辆,发放200辆出租车2022年的燃油补贴719409.00元,利用出租车核对补贴的时间对出租车从业人员培训出租车职业道德规范1次,印制了以“中华民族是一家,民族团结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折叠册,向个体200辆出租车驾驶员发放宣传单180份、发放宣传折册120份,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氛围。配合州质检局完成200辆出租车2023年的计价器年检工作,已检200辆,合格200辆,合格率为100%。完成网上录入出租车车辆信息并申报200辆出租车2024年的计价器报检工作。

5、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林勘、环评、水保等前期报建均已审批,目前正报审施工图;金吉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香格里拉市巴叉烈至普朗段农村公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阶评审工作;S229(大雪山垭口至东旺乡中心岔口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金沙江新建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及项目选址论证踏勘报告的招投标工作;金沙江礼都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第二批农村公路硬化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招投标工作;协助农村公路硬化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指挥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6、公路养护管理成效显著。

目前,我市列养的农村公路总里程为:3187.733公里,其中,省道里程172.605公里,县道里程为649.746公里,乡道里程为1046.664公里,村道里程为1318.718公里。

一是通过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 以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按照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考核补助的要求, 足额配套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并且将配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截至目前日常养护完成投资454万元,完成塌方清理40540立方米,路面清扫2105公里,水沟清淤630公里。二是深入推进“绿美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绿化39.8424万平方米,植树3.9832万株,完成投资2001.045万元。

7、加大路巡力度,保障路产路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借路巡的机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的路政宣传,为深入开展路政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积极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实现“路长制”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路长339人,全市11个乡镇65个行政村所有道路全部纳入“路长制”管理,共设置18名县级路长,104名乡级路长,227名村级路长。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全市899条农村公路纳入“路长制”管理范围进行管理,分级分段设立路长公示牌,农村公路“路长制”做到全覆盖。三是开展常态化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共整治路边堆物12次,整治路边违章洗车、加水点3次。并针对公路沿线砂石厂,路上砂石泼洒情况,每周对公路进行清扫至少一次,将道路清扫的工作进一步向村组道路延伸,保障了村组道路的安全畅通。四是强化超限超载治理。严控路面,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在松园桥设立治超卡点,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治超联合执法队以治超站为依托,对国道214线及金江公路路段“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逢超必卸,做到卸载不到位不放行,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所有公路运输车辆都必须做到平装覆盖,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境。部门联动,形成治超攻坚合力,轮流24小时值守,开展为期3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劝导进站称重检测车辆1094辆,查处3辆,卸载货物 105吨。

8、加强海事工作管理,保证水上交通安全。

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目前香格里拉市有水路客运企业3家,农村渡口16道,农村客渡船舶30艘。发放2022年度农村船舶燃油补贴,总金额37.05万元,涉及船舶31艘,船主29人。参与海事安全检查6次,汛期停航封渡30艘次,发现问题均要求现场整改,无处罚案件。

9、严格行政审批。

根据《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的行政审批工作》的安排部署,市运政所负责审批工作的受理和审核,我局负责盖章许可。截至目前完成: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22件(个体)。物流企业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7件。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2件(普达措旅业分公司、松赞林景区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线经营)。网络预约出租中汽车经营许可3件,合规网约车辆审批136辆。

10、加强质量监管,严把工程质量。

对全市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定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我局督促建设单位均按质量监督办法办理了《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申请,在受理监督申请时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主要人员的资质、资信情况,并根据各工程特点分别制定了监督计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质监站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备案管理,及时与施工单位对接、沟通,不断建立健全质保体系,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定期组织中间质量检查以及经常性的随机抽查和巡查,提出要求和建议,对整改反馈结果进行核查落实。并建立健全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把好“材料关、施工关”,确保公路建设质量。我局经常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资料、工程重点部位实体质量和所用主要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2023年共组织2次中间检查、1次专项检查、2次工地试验室检查。

1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上级指导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重预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先后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及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方案,同时加大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内容、检查频次、责任分工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全年全系统累计检查项目及企业72余家(次)。第一、二季度共检查企业26家,其中道路运输企业11家、公路养护企业4家、工程建设企业7家、漂流企业1家、渡口3家(34家)。排查出安全隐患143条,其中:公路养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2条,水上交通安全隐患35条,建筑施工安全隐患5条,道路运输安全隐患11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3份,目前正在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第三、第四季度(不包括11月、12月)共抽查生产经营单位46家(其中汽车客运站1个、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家、水上运输企业2家、沿江渡口个体户35家、农村公路养护企业1家、工程建设施工单位3家(三坝公路指挥部、农村公路指挥部、滇川通道滑坡处治指挥部),共发现问题隐患154条,整改隐患154条,整改率100%。(其中汽车客运站2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4 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4条、水上运输企业37条、养护路网管理领域89条)。

1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香格里拉市2021年农村公路第一批道路硬化88.1公里,生命防护工程44.512公里建设项目计划开展验收工作,第二批农村公路硬化及生命防护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道路硬化5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7017万元,道路硬化投资完成率91.2%,目前除格咱乡纳格拉公路由于受汛期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滞后外,其余项目均在开展扫尾工作。完成生命防护工程(隐患里程)7.71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181万元,生命防护工程投资完成率100%,工程建设正按总体目标计划平稳有序推进;计划于2023年1月30日完成竣(交)工验收工作。

13、狠抓队伍建设,管党治党成效显著。

一是抓责任制落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高度重党建工作,始终把党建工作列入局内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抓学习,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局党组、党支部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当作一条主线贯穿于年度工作全过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目的,以建立学习型党支部为突破口,制定了《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表》和《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计划表》,以“五个一”机制为载体,深入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等理论知识。2023年度局党组共组织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14次,班子成员撰写研讨提纲14篇,党组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局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5场次,撰写心得体会9篇。三是抓组织建设,构筑坚强战斗堡垒。为保障局党支部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在局党组的指导下,对局党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将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支部班子,有效的提升了支部班子的战斗力,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也进一步得到提升,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人管、有人办,形成了一个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工作协调、开拓进取、廉洁高效的战斗集体。四是抓活动开展,不断增强党建活力。2023年度局党支部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

14、全面从严治党,廉洁履职壮根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并对目标责任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中心组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上党课等形式,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进行认真学、反复学,切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15、坚决做好安保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为有效防范化解和应对处置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风险挑战,坚决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努力实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确保一系列重要节点平稳度过,确保一系列重大节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我局始终把交通运输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共受理并解决12345便民热线投诉10余件,网信办交办关于交通舆情处置7件,政法委交办预警通知书5件。加快推进化解香稻公路拖欠工程款问题、东坝公路资金短缺问题、“两路”震损赔付事宜,切实做到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隐患可管可控,确保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6、积极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网格区及挂联小区区域内的宣传工作,全面动员,周密组织。全力开展区域内的裸露垃圾专项整治,确保网格区及挂联小区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全面清除,强化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17、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中央省、州、市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和年初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切实承担起组织推动学习贯彻的领导责任,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延伸拓展到基层,覆盖到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层层学习的良好局面。三是夯实基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0余次,完成“学习强国”每日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做到每天每周每月有计划、认识到学习对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做到学习有热情,坚持做学习型领导干部。

18、做好扫黑除恶、档案管理、民族团结、依法行政、工会等工作。

局党组积极做好扫黑除恶、档案管理、民族团结、依法行政、工会等工作的研究部署,按照各对口单位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签订责任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按时向市扫黑办报送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按照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标杆的工作要求,大力营造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民族团结氛围;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年初工会活动方案,按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工会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监管股等四个职能科室。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2、香格里拉市路政管理所;

3、香格里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服务中心;

4、香格里拉市工程管理站(加挂质监造价站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公路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4个单位部独立核算,不独立编报,并入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一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车辆超编原因是事业的车辆未进行车辆改革。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090,47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67,524.05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950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27562.88元,下降8.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96489.87元,下降8.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31073.01元,减少59.7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农村公路硬化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资金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未收到上级单位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324,489.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3,506.91元,占总支出的7.71%;项目支出121,200,982.65元,占总支出的92.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95175.03元,增长2.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144.74元,增长3.40%;项目支出增加3262030.28元,增长2.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进公务员1人,并有职工晋升,人员工资级五险调整,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增加,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导致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3,506.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29,169.7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337.12元,占基本支出的4.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200982.65元。其中:我部门工作经费支出492076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708,906.6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1、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支出3710000元;2、州级疫情防控资金243942元;3纳帕海应急项目资金支出198160元,4、东坝路提质改造及”四好“农村路工程资金393188元;5、东坝路提质改造及“四好”农村路工程资金200000元;6、东坝路提质改造及”四好“农村路工程资金2000000元;7、2023年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90000元;8、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绿化)第二次结转资金968173元;9、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村道安防及中小桥改造资5920000元;10、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结转资金1775748元;11、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第二次结转资金1009741元;12、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1941315.14元;13、2023年州本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2000000元;14、2023年州本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2750000元;15、2022年结转资金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590000元;16、2022年结转资金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810938元;17、2022年结转资金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367348元;18、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第一次结转资金440000元;19、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丫叉角补助结转资金1735354元;20、香格里拉市至川滇界公路修复性工程资金249989元;21、2023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公路灾损抢通项目预算资金45860元;22、香稻路资金50000000元;23、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专项资金8970000元;24、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部分)资金1352000元;25、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部分)资金4798316元;26、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部分)资金1089909元;27、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及桥梁定期检测服务资金494036元;28、其他项目资金支出22964889.5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3241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增加3103099.03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级五险调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71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8719.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08100.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13896.00元。

  6.卫生健康(类)支出95490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3942元;行政单位医疗136037.46元;事业单位医疗292400.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8499.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023.1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8000元。

  7.节能环保(类)支出198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纳帕海项目资金。

  8.农林水(类)支出3931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东坝路提质改造及“四号”农村公路工程资金。

 9.交通运输(类)支出104,586,80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101026.66元;公路建设2690000.00元;公路养护27018617.14元;公路还贷专项249989.00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45860.00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8970000.00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7240225.00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94036.00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68775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11.其他(类)支出2296488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5%。主要用于历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及三坝公路建设项目缺口。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500元,决算为808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元,决算为8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5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500.00元,支出决算为808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8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按照中央文件学会过紧日子。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77.00元,增长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长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7.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三下乡”实践活动生产了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农村公路硬化、生命安全及危桥改造、三坝乡东坝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等下乡检查、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及保养、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三下乡”实践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494337.12元,比上年增加5301.52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31812.47元;印刷费22027.26元;水费3563.52元;电费35661.76元;邮电费14814.43元;差旅费69742.00元;维修(护)费190.00元;公务接待费877.00万元;劳务费4011.56元;工会费109938.12元;福利费11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3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是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677846924.63元,其中,流动资产254159273.78元,固定资产1946236.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21711913.98元,无形资产29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减少29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4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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