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328701000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市老干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组织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一届二次全会及省、州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生活、政治两项待遇,稳步推进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以“四规范”让老干部政治常新
1.规范党支部建设。2023年我局结合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香格里拉市《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由市委办在全市下发《实施方案》(香办发〔2023〕11号)。下发《香格里拉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联络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香老通〔2023〕2号)《香格里拉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香老通〔2023〕4号)配套文件,全面推动我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1+N”政策文件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了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组织有力、经费有保障,2023年老干部党委、党支部分别按照10000元、6000元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按照书记工作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副书记和委员补贴按不高于书记工作补贴标准70%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老干部党支部22个,较去年增加2个,分别是建塘二组老干部第二支部和香巴拉小镇片老干部党支部,党员800余人。
2.规范工作制度。下发《关于加强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建设通知》(香老通〔202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香老通〔2023〕3号),牵头起草《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联系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香老发〔2023〕10号),从加强老干部管理入手,完善在职领导、工作人员联系老干部等制度,把老干部阅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订阅报刊落到实处,坚持定期调查摸底、定期慰问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及时让老同志了解本地本部门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正确认识形势,更好地支持现职领导的工作。
3.规范参观考察活动。采取室内与室外、平时与节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活动方式,积极吸纳和组织老同志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健身和参观活动,使其怡情养性,愉悦身心,充实精神生活,接受思想教育。就地就近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市属重点项目建设和党史教育基地。2023年10月23日,香格里拉市组织离退休干部在金江镇兴隆村红色文化研学教育基地开展“九·九重阳节”系列活动。香格里拉市委分管领导、市级实职处级领导代表、老干部局班子成员、老干部党支部书记、金江镇回乡退休干部、金江镇党委领导班子、兴隆村“两委”班子共计7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为兴隆村老年大学学习点授牌、老干部书法交流、与民同乐文艺表演和游园活动等旨在以开展此类活动加强基层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4.规范老有所学形式。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各党支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为平台,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辅导、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老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学习宣传贯彻的示范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保证学习有资料,为全市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征订《金色时光》杂志;为22个离退休党支部征订《云岭先锋》、《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各类学习材料。各支部党建联络员指导并参加了22个离退休支部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紧紧围绕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三确保”使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到位
一是确保保障机制落实。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确保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有效运行,确保老干部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破产改制企业老干部管理服务到位。
二是确保解困机制落实。及时了解老干部的身体、生活和家庭情况,经常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生活困难、身患重病的老干部,要多一份关心,多一份厚爱,予以特殊照顾。
三是确保信访接待制落实。规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站在维护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真正把老干部反映的“焦点、难点、疑点”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增强老干部工作人员来信来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心实意地为老干部办实事。
以“一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老干部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达到凝聚人心、增强活力、创新业绩的目的。
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
按照年初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各项责任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乡村振兴、意识形态、目标管理、控烟工作、法律、综治维稳和档案等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上交、归档和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局长办、财务室、活动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
纳入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1726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3381.03元,占总收入的94.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3888.85元,占总收入的5.7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41808.56元,增长32.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0120.27元,增长24.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61688.29元,增长16524.66%。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调入以及新录用人员,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对增加等;其他收入增长原因是:2023年所有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都列入其他收入,例:2023年人社局公益岗工资66777.30元、组织党建设经费199423.95元、州老干部局离休干部考察经费30000.00元、州老干部局汇入离退休老干部银发助力乡村振兴经费6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149595.48元。其中:基本支出5658825.03元,占总支出的92.02%;项目支出490770.45元,占总支出的7.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6334.72元,增长28.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5564.27元,增长25.11%;项目支出增加240770.45元,增长96.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增加老干部工作志编纂工作经费、工资调整、人员调入以及新录用人员,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委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58825.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56713.64元,占基本支出的7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2111.39元,占基本支出的2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委老干部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770.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迎春茶话会及慰问经费867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困难退休干部慰问金、支付8.13退休干部慰问金等相关支出;
2、老干部工作志编纂工作经费20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工作志》编纂费等相关支出;
3、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非财政资金196070.45元,主要用于支付七一慰问离退休高龄老党员及困难老党员慰问金、拨付离退休支部基础组织建设帮扶资金、支付公益性岗位工资等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3381.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1%。与上年相比增加1180120.27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调入以及新录用人员,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949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及2023年机关工作运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666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人员公务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22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决算为2070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705.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0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70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未使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4.89元,下降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4.89元,下降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出差次数减少、车辆使用次数减少,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退休老干部活动及慰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1967.39元,比上年增加584406.44元,增长57.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老年大学经费和老年活动中心经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档案整理费、媒体宣传费用、采购办公电脑、采购老年大学古筝、下拨离退休支部工作经费、支付老干部金沙江书画协会2023年工作经费、香格里拉市驻丽江离退休老年协会2023年工作经费、征订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党委主题学习材料、活动中心购买办公用品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香格里拉市老干部局资产总额780644.98元,其中,流动资产201550.59元,固定资产579094.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44.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0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70.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70.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870.1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870.1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28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