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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任务。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机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医疗保障部门职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参保任务。充分利用宣传单、媒体等宣传方式宣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等政策,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提升参保意识,同时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完成参保目标任务。三是落实医保政策,保障医疗待遇。四是落实倾斜政策,助推脱贫攻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任务。通过“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等措施,极大方便了农村贫困群众看病就诊和费用报销。五是加强监管稽查,筑牢基金防线。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稽查,严抓日常审核,加强日常巡查,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六是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稽核及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险业务控制制度,年初完成对全市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核定,按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应征清册的及时报送工作,做好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9.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4年度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699.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4年度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9.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9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3年度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项目支出20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新增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8.6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4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67万元;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2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补助(行政)19.43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补助(事业)3.38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13.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3.26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行政)、工伤保险(事业)、大病医疗补助(行政)、大病医疗保险补助(事业);
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8.62万元,主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8.62万元;
2101501行政运行444.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金、委托业务费、水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劳务费;
221201住房公积金39.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9.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5.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为我局2024年未产生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原因为2024年我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为1辆,按1辆进行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1〕101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2021年版)的通知》(云医保〔2021〕110号)、《迪庆州医疗保障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2022年版)》(迪医保发〔2022〕6号)精神,州医疗保障局在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授权范围内,在(2022年版)《迪庆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版)》设立此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住院、生育等待遇报销及相关政策规定应支付范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该资金筹资渠道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28.62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按照政策要求,设置财政专户,实行州级统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8.62万元,该资金上解州级,由州级统筹。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8.62万元,该资金上解州级,由州级统筹。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巩固参保率,完成统筹区下达参保任务。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四是确保城乡居民财政补助资金安全、平稳运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4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7.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0万元,固定资产51.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4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1〕101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2021年版)的通知》(云医保〔2021〕110号)、《迪庆州医疗保障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2022年版)》(迪医保发〔2022〕6号)精神,州医疗保障局在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授权范围内,在(2022年版)《迪庆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版)》设立此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门诊、住院、生育等待遇报销及相关政策规定应支付范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该资金筹资渠道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28.62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按照政策要求,设置财政专户,实行州级统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8.62万元,该资金上解州级,由州级统筹。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8.62万元,该资金上解州级,由州级统筹。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巩固参保率,完成统筹区下达参保任务。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四是确保城乡居民财政补助资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