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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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50903XQ/202200369
文  号
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10-22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2 09:57     浏览次数: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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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承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在案件。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第三次涉藏会议、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和迪庆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迪庆,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为引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1.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抓实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机关。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教育,特别是今年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机制,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党支部会、主题党日等,组织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自学,将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州人社局交予的各项目标任务。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勤廉型机关。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廉政党课及警示教育等,确保了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树部门形象。三年来,不断修改完善党的建设、政务、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及“未表态”等制度,按季度听取资金收支情况,并积极接受监督,带头作为,在局内形成了积极向上、风正气顺和健康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

2.克服疫情影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22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0人的111.3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人的13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0人的1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505人(市内45203人、市外省内2408人、省外894人),转移就业率68.1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1万人的107.54%;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141人(市内8608人、市外省内317人、省外216人),转移就业率79.3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00人的101.57%;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1566人(市内1493人、市外省内38人、省外35人),转移就业率72.53%,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至少“一户一就业”。举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56期,培训农村劳动力12467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5226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500人的149.31%

(三)着力完善社保体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2021年11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5万人的109.7%,其中企业职工参保960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0.81万人的118.5%;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共计76220人,参保率达99%。二是2021年11月,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5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3万人的101.9%,其中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三是实现失业保险参保10139人,完成目标任务9600人的105.62%,征缴收入失业保险基金797.61万元。四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基金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都稳步推进;完成我市3761名退休人员调资395.25万元补发工作,人均增资175元;完成我市17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调整工作,兑现每人每年生活补贴共计10.8081万元。五是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截止12月16日,完成小中甸、格咱乡、建塘镇、洛吉乡、虎跳峡、五境乡、三坝乡共计1139户3070人被征地农民认定工作;截止11月兑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929人共计2148.8万元。六是社保卡制卡成功13.9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1万人的106.6%。

(四)坚持不断创新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全年共招聘事业人员152人;办理调动手续74名。安置定向免费医学生7人;安置公费师范生2人;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5人,期满安置1人。新增大中专毕业生档案1385份,转出档案544份,现共贮存、管理流动人员档案7102份,为人事代理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583人次,接待单位查(借)阅档案等服务427人次。完成教育、林业、农业、城建环保、群众文化系列等初级职称评审定向副高资格48人;评定初职资格90人;取得中职资格191人,取得高职资格126人。共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审核53个单位,办理岗位变动、职务变动单位207次1356人,办理新聘人事关系306人。全面完成全市159人机关工人2020年年终考核工作;申报并评定高一级技术等级证书评定63名;在机关单位聘任技师5人;挖掘4名职业技能人才并带队参加云南省第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其中1人获得餐厅服务比赛第三名;推选并争取到2名乡土人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举2名技能大师报名参加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华绝技”展演项目云南省初选比赛。

(五)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全面开展劳动用工登记线上办理,为809户企业网上办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21339人;共受理拖欠工资投诉案件351件,共涉及1761名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629.58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以调节主线,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全年接访法律法规咨询群众达400余人次;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90.59万元,案外调解 14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3.54万元,仲裁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8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劳动关系信访与调节股、劳动保障监察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2.香格里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香格里拉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4.香格里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香格里拉市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1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2.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88万元,占总收入的0.32%。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6.78%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由市级财政代列,本级预算单位无需列报,因此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单位上年没有其他资金收入,本年信用社转入2021年度社保代办员补助列入其他收入中,因此出现比上年增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6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72万元,占总支出的27.14%;项目支出3,472.60万元,占总支出的72.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总支出对比减少34.2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由市级财政代列,本级预算单位无需列报,因此2021年总支出比上年总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4.62%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由市级财政代列,本级预算单位无需列报,因此本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1.59%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补短板项目工程资金及就业局专项资金的增加,因此出现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62%,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由市级财政代列,本级预算单位无需列报,因此本年正常运转支出比上年正常运转支出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6.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6%。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长146.8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局新增编外人员所产生劳务费增加,各项办公费增加因此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72.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9%,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补短板项目工程资金及就业局专项资金的增加,因此出现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2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由市级财政代列,本级预算单位无需列报,因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比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党建业务工作(购买党员书刊。购买宣传电影票组织各项党员活动开支的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4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9%。主要用于全局人员工资福利费,全局开展办公业务的各项业务费、购买办公设备及就业专项资金的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缴纳全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创业担保贷款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缴纳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数,公务车辆运行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0万元,增长3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0万元,增长3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务车辆购买年限长,公务车辆少,车辆未能正常运行,2021年公务车辆进行维修,因此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度本预算单位无出国(境)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1年度本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预算单位公务车(云R12689)开展全局各项业务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6.87%,主要原因2021年度我局新增编外人员所产生劳务费增加,各项办公费增加因此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149.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9万元,固定资产83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53.89万元,无形资产33.8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101.3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没有财政应返还额资金因此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2万元(全局购买办公设备),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362.4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没有财政应返还额资金因此流动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在建工程比上年增加253.89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补短板项目(乡镇保障所)工程,因此比上年在建工程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9.38

29.99

831.7

572.29

46.84


212.57


253.89

3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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