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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及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市委、市政府在扶贫工作领域的参谋助手。
2、根据全市扶贫工作的需要,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和各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定年度资金计划和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分配资金使用情况。
4、根据《香格里拉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库》扶贫规划,组织实施新时期各乡(镇)扶贫项目。与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监督监察和审计工作。
5、负责制定全市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镇)村和片区的新农村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及特殊困难群众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动员、组织全市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部门挂钩和党员结对帮扶等社会帮扶工作。并做好国家、省、州级挂钩扶贫和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实施沪滇对口迪庆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对外交流和合作事宜。
8、负责组织、协调与昆明市对口香格里拉市帮扶工作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积极与昆明市对接,促进在农业、工业、商业、旅游、科技、生物、水电、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才培训等多个领域的项目合作。大力推进两地干部交流,不断激发队伍活力。积极争取援助项目。
9、负责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机制,实施各项资源向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精准配置,推进扶贫系统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力量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10、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传播信息,交流经验。配合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和推广等一系列扶贫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断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乡村建设,狠抓各类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强化责任落实,在脱贫攻坚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总体不变,在过渡期内实现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做到不摘政策,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绩。一是集中排查有力,动态监测帮扶有效。抓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好月监测、集中排查、动态管理和监测对象回头看、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运行等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坚实基础。先后召开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度会等一系列会议,印发《香格里拉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2021年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方案》《香格里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防返贫监测帮扶相关工作。2021年通过每月一研判一排查一预警、年中集中排查、年底动态管理和回头看工作,全市共排查26062户105081人,其中:农户申报123户376人、部门预警3577户7813人、干部走访22362户96892人,新识别41户166人。截至目前,共有易致贫返贫监测户306户1122人,其中:风险消除的有262户95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8户220人、边缘易致贫户101户380人、脱贫不稳定户103户351人),未消除风险的有44户17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6户115人、边缘易致贫户10户30人、脱贫不稳定户9户26人),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人。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了监测对象“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精准帮扶计划,落实了监测帮扶联系人,因户施策、因人施法,开展了针对性帮扶。统一救助平台上线后我市组织召开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推进及业务培训会,对部门业务人员和乡村干部全面开展,知晓政府救助平台怎么建、怎么用的相关业务培训,推动全市低收入人口全覆盖安装使用。截至目前,农户安装率已达95%,全市上线申请事件795件,已办结681件,114件正在办理。二是规划与政策有效衔接。编制完成了“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六大工程,共计谋划1262个项目,总投资44.93亿元。调整优化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全市实施项目32项,投入整合涉农资金4.8808亿元,项目开工率达100%,支出4.6554亿元,支出率为95.38%。三是金融帮扶有力。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扶贫企业贷工作,完善提升金融扶贫四大体系,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印发《香格里拉市2021年度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截至12月,当年新增小额贷款871.5万元,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172户,累计发放小额信贷6662万元,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1421户。四是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富有成效。根据上海市结对帮扶工作调整,杨浦区选派的2名挂职干部和6名专业技术人员已到位;2021年香格里拉市投入沪滇对口帮扶资金5796万元,实施项目30个,其中计划内项目9个,投入帮扶资金5060万元;区级项目10个,投入帮扶资金246万元、“镇企结对”项目11个,投入帮扶资金490万元。截至目前,开工项目28项,开工率为97%;拨付资金2057万元,拨付率为35.49%。中国旅游集团到位帮扶资金168.72万元。
办圆满完成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全年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及发放,及时完成2022年预算及2021年预决算工作,为构建和谐香格里拉贡献一份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度市扶贫办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扶贫办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2021年度收入合计89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度收入合计1065.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扶贫力度加大,致使贫困人员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2021年度支出合计95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6万元,占总支出的34.03%;项目支出629.24万元,占总支出的65.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贫困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9.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脱贫,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市扶贫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1、行政单位医疗11.69万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6.51万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2;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8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2%。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277.36万元;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6.56万元;3、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154.19万元;4、其他扶贫支出393.04万元;5、其他农林水支出31.3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3.2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扶贫办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15.2%。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8.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4万元,增长6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7万元,增长11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减少58.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结余,并下乡次数增加,车子时间长,维修等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万元,占92.5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7.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扶贫所需车辆下乡产生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扶贫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5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8万元。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费、水费、出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扶贫办资产总额5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6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86,固定资产净值原值134.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3.47 | 32.61 | 20.86 | 0 | 0 | 20.86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其他支出: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A.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B.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C.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D.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1004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