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7092334W/202200009
文  号
来 源
市委编办
公开日期
2022-10-18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8 11:31     浏览次数: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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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委办)是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负责机构设置、变更、撤销、职能配置等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3.承担市、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职责。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拟订我市市乡两级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工作。

4.承担我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市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报批市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额;分配州编办下达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5.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的;擅自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的;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的;为超编人员核拨经费或者办理录用、调任等手续的;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进行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

6.承担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法人年检、建立法人档案管理等职责。

7.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机构编制审核及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中有关机构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8.承担市编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联系。

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筑牢思想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指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将2021年工作汇报如下:

1.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通过“香格里拉先锋”手机报等形式,向全市干部职工全面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组织编办全体人员专题学习研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经编委会审议通过,转发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年组织召开3次编委会会议,按权限和程序对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审议。

2.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涉及机构、职数、编制增减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备案。坚持每月审核各单位人员变动、预决算人员编制情况等,确保各单位机构底数清、编制情况明。二是坚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按照《香格里拉市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将机构编制条件前置,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依据机构编制台账数据和实名制系统数据,准确掌握用人单位核定编制和实有人数,严格程序把好“调动进人关”,从源头杜绝各单位出现超编进人、人岗混用等情况。并配合人社等部门严格控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规模,把好“招录进人关”,保障2021年新招录公务员编制97名,事业单位招录编制160名。三是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结合做好重点领域编制保障工作。面对新冠疫情对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提出的重大挑战,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实行重点保障,提前掌握有关单位人员断层、退休等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教师、医生的调动编制审核。与人社、教体局一同到市内各学校进行实地调研。通过统筹调剂、增加编制、内部挖潜等方式,做好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编制保障工作。四是在全市66个部门11个乡镇范围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并对全市19个事业单位进行法人年检情况抽查检查。五是开展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研究并报市委编委审议后印发《中共香格里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各部门机构编制核查和2021年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通过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数据更新5个环节开展工作。六是完成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工作,将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厘清职责、鲜明导向,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能够统筹推进实施。七是积极推进园区改革工作,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撤销香格里拉工业园区箐口特色产业片区及格咱片区的前期工作。3.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围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严格按程序审批,不断调整和完善职能职责,健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二是积极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主动作为,向编委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领域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成部分综合执法队伍的机构设立、职责调整、编制划转等工作。在研究并报编委会审议后,将香格里拉市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上收州级管理,将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香格里拉市文化市场监理所、香格里拉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整建制划入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是紧扣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角度出发,于7月19-21日深入到4个乡镇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着力提高机构编制效益。

4.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一是积极配合中央巡视云南涉及机构编制方面问题核查,对政策性超编问题、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机关工勤人员等进行自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消化计划。二是不断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人年检情况抽查检查,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三是与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对全市“吃空饷”、超编制、超职数及乡镇空编等问题进行联合督查,针对存在问题找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守总量红线。四是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管理,根据各乡镇、各单位人员实时变化进行联网数据信息的清理、录入和更新完善,确保机构、编制、职数、实有人数等数据真实、准确。

5.强化自身干部队伍建设。市委编委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水平,提升深化改革和服务中心的能力水平。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将党史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融合,作为学习新思想、新精神的鲜明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拓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的实际行动,筑牢爱党爱国、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思想基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学习,切实将法律法规作为我办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的法律保障,确保我市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合法依规。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日”、党员积分管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等制度,切实强化管理、带好队伍。不断充实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采取多种活动方式,确保按规定动作完成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长期学、集中学、党支部三会一课经常学、手机网络媒体学等方式加强学习。二是推进廉政建设,营造良好干事环境。我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把手”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廉政谈话3次,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市实施办法精神,对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防微杜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谈心谈话、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我办严格按照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的创建,积极参与“书香编办”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在办内召开7次党史教育集中学习会议,确保党史学习教育的落实落地,做到班子表率带头学,党员紧跟自觉学,丰富载体推动学,突出特色融合学。并通过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慰问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等方式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主动转变作风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脚服务见实效,真正把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要求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结合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宣讲相关工作,我办在挂包村和办内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宣讲,认真落实“五个第一”机制。四是巩固脱贫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1、贫困户精准管理。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办在挂包村已整体脱贫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制定巩固计划,挂包力量持续下沉,开展政策宣传和及时帮扶、慰问。切实保障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保险等费用,关心一线驻村干部。解决红坡村工作经费40000.00元;解决红坡村公益性岗位2021年度下半年工资补贴7000.00元;发放困难群众慰问金13000.00元;发放困难党员慰问金2500.00元;给予红坡村崩家顶村民小组农布追玛火灾户,慰问金10000.00元,合计:72500.00元。2、结对党建,党建扶贫双推进。我办党支部采取与红坡村党总支结对共建,有效整合党组织资源,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切实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协助红坡村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村务公开等工作制度,为红坡村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利用七一、十一等契机,到红坡村开展政策宣讲、“上党课”等活动,与农村党员加强沟通交流,实现共同进步,夯实党在涉藏地区农村的执政基础。在七一期间对红坡村2名在党50年的老党员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1000元、在年末对红坡村5户困难群众及5名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15500元。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办内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建设、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积极承担依法治市、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调动干部职工反分裂、反渗透、反邪教。六是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办积极参与创卫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网格检查巡查和清扫保洁工作,落实每周“一检查、一大扫”常态化管理机制,投身云南省“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管集市、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坚持每周五下午到本单位负责的卫生责任区、城市网格责任区及挂联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达标劝导志愿服务,努力使本单位负责的卫生责任区、城市网格责任区、挂联小区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根据市直直属机关要求,我办支部与建塘镇仓房社区和平小区支部结对共建,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支部助推作用,紧紧抓住小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七是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工青妇活动、保密安全管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档案管理、环境保护、爱卫、创卫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纳入预算单位是:

    1.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

提前退休在职待遇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33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行政公务员1人,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本年度共增加在职人员2人,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35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27万元,占总支出的93.91%;项目支出21.41万元,占总支出的6.0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支出。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比上年增加77.79万元,增长28.4%。我单位2021年支出增加主要体现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行政公务员人员1人,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本年度共增加在职人员2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56万元,增长31.21%,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入行政公务员人员1人,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本年度共增加在职人员2人,导致人员经费基本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7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及办公耗材支出等办公费支出比上年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购置业务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书刊杂志报刊费等支出9.45万元、水费支出0.39万元,办公电费支出1.04万元,网络宽带费及座机电话费支出1.31万元,培训学习、下乡出差等差旅费支出2.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05万元,劳务费支出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2.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7.79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调入行政公务员人员1人,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1人,本年度共增加在职人员2人,由于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9%。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按规定发放的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奖金等支出。开展业务及工作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6%。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体检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2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2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27.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5万元,下降5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1万元,下降6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41.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不超上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5万元,占72.34%;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2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办业务股室到各乡镇调研、检查、到扶贫挂包村下乡等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委州委编办开展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服务调研工作和三县市编办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4万元,增长1.89%,增幅较小,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办2021年增加2名在职人员导致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增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零星办公用品购置、书刊报刊杂志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7万元,固定资产97.67万元,我单位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76万元,2021年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出借资产等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14

0.47

97.67

0.6

35

0

62.0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2.外交(类)  3.国防(类)  4.公共安全(类)5.教育(类)  6.科学技术(类)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类) (类)  10.节能环保(类)  11.城乡社区(类)12.农林水(类)  13.交通运输(类)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15.商业服务业等(类)  16.金融(类)  17.援助其他地区(类)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 20.粮油物资储备(类)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  23.其他(类)  24.债务还本(类)  25.债务付息(类)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等的支出,所以这些的支出都为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22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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