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U61361U/202200176
文  号
来 源
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2-24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4 18:00     浏览次数: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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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香办发〔2019〕5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根据统战及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为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更好的发挥寺院管理机构及各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干事职能作用。2017年11月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院管理局和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院管理局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员随机构划转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宗教维稳工作

一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宗教代表人士联系制度。  三是规范宗教活动审批。  四是开展三月驻寺维稳工作。五是进一步巩固经幡整治工作。六是清理规范清真食品店标识。七是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处)所疫情防控工作。八是强化低保政策落实,全面重启低保核查工作。九是完成房屋统保,保障各场处所财产安全。十是继续完善“一僧一册”信息采集工作。十一是继续做好回流人员管控工作。十二是严厉打击邪教。十三是全面推进藏传佛教寺院财税监管工作。十四是积极引导和参与松赞林寺民管会、云登寺民管会做好崩主活佛和向.初称江楚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十五是倡导亲情式、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方式方法,竭力服务寺院僧尼朋友,及时解决好广大僧众热难点问题。

(二)、民族示范创建工作

1. 下达了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2021年,迪庆州财政局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市民宗局积极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与香格里拉市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申请资金,并按照资金用途,将其分配、下达至相应乡镇。根据《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民宗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21]46号)文件要求,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将461万元资金下达至各部门、各乡镇。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21年,围绕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创建办开展了一系列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3.完成2021年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及精品文化项目的申报工作。2021年,根据上级民族部门的要求,通过选点、调研、乡镇上报等方式向省民宗委申报了6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香格里拉市吉娃仁安酥油灯制作工艺传承项目、香格里拉呀拉索马术保护传承、香格里拉市彝族服饰、毕摩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香格里拉藏刀文化传承保护项目、香格里拉市傈僳族葫芦笙吹奏打跳技艺传承项目)、1个精品文化项目(舞出团结花-迪庆热巴传承传承发展纪录片),为2022年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打下基础。

4.下达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支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要的主要措施,是党的一项民族政策,同时也是支持民族地区企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由于经济环境及新冠肺炎等因素的影响,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针对此实际,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当前民贸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通过积极争取,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达了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20万元。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项目资金下达至相关企业,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5.完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工作。一是完成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推荐工作。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相关文件要求,示范办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推选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尼旺宗消防救援站、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目前正在公示阶段。二是完成迪庆州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及第一批民族团结之家示范户推荐评选工作。根据《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通知》文件要求,下发了相关申报文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名额分配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领域,由九进牵头部门择优推荐了2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及31个民族团结之家示范户。

6.推荐香格里拉市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及民族团结之家示范户。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民族工作始终,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民委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培育和选树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汇聚正能量,现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由九进牵头部门择优推荐了3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及39个民族团结之家示范户。

(三)宣传教育作保障

宣传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活动,旨在让各族群众、广大僧尼朋友和信教群众增强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守法意识,提升自身综合素养,自觉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平安香格里拉建设进程。为能使爱国爱教、团结和睦、知法守法等积极理念深入僧尼朋友心中。 

1.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宗教工作会议、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香格里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3.深化“送法进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迪庆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局行政编制11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5人;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局实有13人,提退4人;建塘镇寺院管理局3人,东旺寺院管理局3人),财政差额补助3人(局),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3人(局)。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7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74.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新增活佛寻访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4.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4.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4.33万元(本级财力703.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对比减少41.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末财政收回本级财力安排的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4.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7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初预算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7.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初预算新增活佛寻访工作经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551.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交通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退休人员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公务员医疗补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22.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变化原因本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86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25人次

减变化原因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5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下降1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下降1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故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展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万元,固定资产39.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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