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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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0U61361U/202100166
文  号
来 源
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3-13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3 16:11     浏览次数: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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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香办发〔2019〕5号),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根据统战及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为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更好的发挥寺院管理机构及各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干事职能作用。2017年11月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院管理局和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院管理局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员随机构划转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宗教维稳工作

一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宗教代表人士联系制度。  三是规范宗教活动审批。  四是开展三月驻寺维稳工作。五是进一步巩固经幡整治工作。六是清理规范清真食品店标识。七是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处)所疫情防控工作。八是强化低保政策落实,全面重启低保核查工作。九是完成房屋统保,保障各场处所财产安全。十是继续完善“一僧一册”信息采集工作。十一是继续做好回流人员管控工作。十二是严厉打击邪教。十三是其他常规工作。

2.民族示范创建工作

(1)香格里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坚持顶层设计和打牢基层双管齐下,牢牢把握政策导向,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全面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组织领导机构,出台了《香格里拉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同建共享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是不断强化工作保障。在省、州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20年市级财政共安排民族团结示范市专项创建经费180万元,并将各级民宗工作机构办公、培训等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经费上给予创建工作充分保障。

三是积极统筹协调,通过全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香格里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高质量通过省级验收,配合州创建办做好国家级调研检查工作。

(2)加强传统文化强救保护项目建设

下达《阳光下的家园-尼西》藏族传统文化记录项目、祥胜农民专业合作社彝族服饰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云南肯公聪奔茶马古道文化博物馆精品画册出版发行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建塘锅庄体验区项目,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安排香格里拉市相应项目资金共58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乡镇财政所。将于12月底前验收项目。

3.宣传教育作保障

宣传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活动,旨在让各族群众、广大僧尼朋友和信教群众增强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守法意识,提升自身综合素养,自觉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平安香格里拉建设进程。为能使爱国爱教、团结和睦、知法守法等积极理念深入僧尼朋友心中。   

(1)我们以“千促”“综治维稳宣传月”“送法进寺”等活动和各民族传统节日、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及各寺院各类法会期为契机,进村入寺开展广泛、深入、全面的宣传教育。

(2)结合6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工作组深入扶贫挂钩点开展“香格里拉市2020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香格里拉市民宗局与中心村党支部联建活动”、“深化扫黑除恶行动弘扬正气维护稳定”、“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党支部一把手讲党课活动”、“香格里拉市民宗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系列活动。

(3)组织“四条标准”培训,筑牢教职人员思想防线。

为防范境外利用宗教对教职人员进行分裂思想渗透、对藏传佛教僧尼传播“藏独”思想,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工作,密切跟踪西方反华势力、境外敌对势力、达赖集团对我市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新动向和策略变化,坚持反分裂针锋相对、反渗透敏锐警惕,全力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我局将对广大教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每年的重点工作计划。2020年8月,我局下发《关于组织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暨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培训的通知》,并下拨专项资金18000元。2020年8月—9月期间,各寺院管理局、三坝乡宗教基层工作站结合实际,组织藏传佛教和哈巴清真寺教职人员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培训实现“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培训全覆盖。 

(4)形成《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分为5个宣传组,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局行政编制11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局实有18人,建塘镇寺院管理局3人,东旺寺院管理局2人),财政差额补助2人(局),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人(局)。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8.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初预算减少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8.46万元,上年结转95.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8.46万元(本级财力744.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初预算减少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人员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68.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初预算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初预算减少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人员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54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交通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退休人员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公务员医疗补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万元,较上年增加1.51万元,增加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1.51万元,增加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将香格里拉市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要指示精神,香格里拉市设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民宗局,负责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此保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正常运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万元,主要原因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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