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2400000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基本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评审结果。
(十)参与拟定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负责管理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用使用;负责国家和省及市财政拨给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经费及国土整治等费用的管理;管理国土资源资产。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办法;参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方案(包括概、预算)的论证审查,协助有关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编制、审查,报批移民搬迁计划监督实施;指导各市移民搬迁工作;协调监督移民搬迁安置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参与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有关测绘管理的法规、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测绘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内部共设8股室3个事业机构,6个派出机构 分别是:
一、股室:
(一)办公室
(二)土地执法队(法规股,副科)
(三)规划测绘管理股
(四)耕保建设用地股
(五)地籍股
(六)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
(七)地质环境管理股。
(八)土地开发整理股
二、派出机构:
国土资源局城镇分局、格咱分局、尼西所、金江所、虎跳峡所、三坝所是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三、事业机构:
土地交易中心
土地储备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属于行政单位,内部共设8股室3个事业机构,6个派出机构 。单位编制共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编制共有6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2人)实有30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事业编24人,实有20人,为财政全供养人员。在职实有人数50人(临时工1人,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1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5辆,其中:在编公务用车3辆,省厅下发车辆1辆编制在省厅,特殊执法车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26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67.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8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2.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2.41万元(本级财力1282.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2.4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8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4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①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200101行政运行重要用于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人员经费 128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 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将进行公车改革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0.5万元。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2019年我局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62.4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501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10,740,915.40 | |
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8,052,906.00 | |
02 | 社会保障缴费 | 1,923,449.32 | |
03 | 住房公积金 | 764,560.08 | |
502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8,422.68 | |
01 | 办公经费 | 515,822.68 | |
05 | 委托业务费 | 72,000.00 | |
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500.00 | |
09 | 维修(护)费 | 100,000.00 |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00.00 | |
505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1,331,697.42 | |
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298,005.62 | |
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691.80 | |
50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140.00 | |
01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4,140.00 |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9,000.00 |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多个,采购预算资金20.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年初预算为1149.934万元,2019年预算为1262.41,增加112.476万元,预算变动原因为增加了定额补助,工资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20万元,增加20万元,由于工作开展多,导致业务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十.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增减变化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情况:2019年预算为71.84万元,2018年预算为41.84万元,增加30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增加,机构增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上级或单位下达给本单位的,并由本单位负责实施的特定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增减变化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情况:2019年预算为71.84万元,2018年预算为41.84万元,增加30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增加,机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部门名称 | 香格里拉市国土局机关 | ||||
内容 | 说明 | ||||
部门总体目标 | 部门职责 |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 根据“三定”方案归纳 | ||
总体绩效目标(2019-2021年期间) |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 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市委、市政府要求归纳 | |||
部门年度目标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 根据部门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分解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部门主要职能窗体顶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 |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任务名称 | 内容 | 内容 | ||
国土资源专项资金 | 增减挂钩项目1000万元,耕地质量评价4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70万元,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100万元,土地利用规划120万元,房地一体登记2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80万元,火车客运站收储项目3000万元,信息平台690万元,土地动态巡查250万元。总计5745万元。 | 增减挂钩项目1000万元,耕地质量评价4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70万元,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100万元,土地利用规划120万元,房地一体登记2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80万元,火车客运站收储项目3000万元,信息平台690万元,土地动态巡查250万元。总计5745万元。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 |||||
项目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 | 9 | 实际 | 实际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产出 | 9 | 实际情况 | 实际情况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 | 9分 | 实际情况 | 工作开展的内容 |
监督索引号533401007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