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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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371U/202500012
文  号
来 源
法院
公开日期
2025-12-10
中共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2-10 11:15     浏览次数: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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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5月11日,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6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组书记、院长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带头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增强问题整改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落实“一岗双责”,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院党组全盘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审定问题整改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31个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细化举措,责任到人,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认真、彻底。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形成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全院干警协同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着力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解决,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坚持。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系统推进问题整改,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韧劲不足”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及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列入每次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及“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全院干警大会学习7次、支部主题党日学习11次、“三会一课”学习17次,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以高水平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审判质效管理为抓手,努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加强与上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沟通研讨和对疑难案件的分析研究,先后召开13次专业法官会议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截至10月31日,2025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42件(不含执保、执恢),新收4132件,旧存310件,已结3688件,结案率为82.03%;一审裁判被改判下降到15件,同比下降48%,案件质效显著提升。(已完成)

(2)理论武装不扎实,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系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30余场次;及时传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院领导干部,院党组讲政治的定力、勇担当的魄力、抓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把学习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推进,把岗位和职责一体落实,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州、市委全会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进行研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结合学习撰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19份。三是全面推行“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会前增加交流学习、分析研判、谋划工作议程,整改期内共开展研讨交流7场次,班子成员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带头交流研讨12人次,达到了相互启发、知行并进、推动工作效果。(已完成)

2.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

(1)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自2025年3月起,我院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依法果断处置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执行难案、系列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二是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全力推行集约化执行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建立完善执行工作流程指引,强化规范执行。年内共召开执行工作会议10次,专题研究重点疑难案件,集体探讨执行工作路径。三是提质增效,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在执行中,在清理旧存案件的同时,加强对新收案件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干警执行工作的考核和追究力度,防止干警执行不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收案件执结率稳步提高和执行指标高位运行。截至10月31日,本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82件,结案1510件,其中首执案件906件,执行完毕317件,执行完毕率34.99%,已达到指标要求合理区间值。共查人找物300起,查封不动产及车辆285起,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及微信、支付宝等账户2300余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025亿元,拘留25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1人,限制高消费314人次。(已完成)

(2)执行引发的信访问题突出,司法权威性未有效体现,社会威慑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从执行环节规避矛盾,通过规范执行,明确执行依据、范围和流程,公开财产查询、处置节点,避免因执行不透明引发质疑。二是强化风险预判,对涉民生、群体利益等易引发信访的案件,提前评估风险,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三是规范执行行为与沟通协调,确保文书及时送达并用通俗语言释法明理,减少误解。四是重点监控,及时化解,耐心接待,化解认知矛盾。在化解过程中,通过积极解决群众诉求,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将涉诉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地、稳控在本地,最大限度控增量、减存量,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25年以来,我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5件,其中涉执行信访案件18件,均为执行不能引起的群众来信来访,不存在执行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不执行以及违纪违法的情形。(已完成)

(3)执行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行“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确保案款收取、保管、分配、发放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资金发放的合规、严谨。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系统数据与账面不相符、无记账凭证、重复发放的问题进行清查,推动问题整改销号。通过逐条梳理和比对,结合审计报告,与财务部门对账,已整改追回全部重复发放案款,目前不存在系统数据与账面不相符的问题。(已完成)

(4)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年内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9期120人,并利用干警集中学习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审判监管业务学习,院庭长的监督责任意识和阅核能力得到增强。着力提升院庭长监督责任意识与实质阅核能力。二是修订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将阅核质量纳入庭长绩效指标,通过推行“双轨考核”进一步提升审判监督管理。三是动态跟踪管理。各业务部门建立阅核台账,审管办定期不定期进行核查,并通过微信群或者CC群进行提醒,对未达标者进行通报批评。四是优化法官考评,将阅核配合度纳入法官考核。五是深化实质监督。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发改案件评查等,每季度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阅核情况进行统计,2025年1—10月,我院共审结案件3688件,阅核案件758件。(已完成)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

(1)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列入党组会,年度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升司法传播能力,持续抓好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一网一抖”宣传阵地,深挖法院司法故事富矿,用心用情讲好香格里拉法院故事。2025年以来,我院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319条、微信视频号视频32条、抖音视频38条、工作简报 84 期。三是加强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对各类上网信息稿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逐条逐级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质量关。旗帜鲜明抵制和批驳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坚决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言论,强化正面宣传、网评引导的能力。(已完成)

(2)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于7月18日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至各科室,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保密制度,根据院内实际工作情况,于9月份细化完善院内保密制度,确保保密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严格区分涉密打印和一般打印,在文印室醒目处张贴提醒标识,确保干警规范使用文印室复印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学习州、市保密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院89名干警(含聘用制人员)完成2025年度“保密观”在线学习及考试。(已完成)

(3)“四类案件”监督机制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立案庭、承办法官、审管办、院庭长四类发现主体,加强源头管控,仔细分析,精准识别、主动汇报,确保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达到权责明晰、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公开透明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9期120人。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审判执行各部门对“四类案件”的适用范围、监管程序、系统标注等学习应用,做到审判权依法依规运行,助力审判执行业务提质增效。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院庭长监督管理在“一张网”办案办公平台公开进行,监督管理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在案件卷宗和办公办案平台全程留痕,以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提升监督成效。四是严格落实审判责任倒查制度。在“四类案件”监管中,存在应当发现未发现、应当申报未申报、应当认定未认定、应当监督未监督等情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照审判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7月上线全国法院“一张网”以来,通过数字赋能,我院案件识别更加精准、标注类型更加细化严谨。截至目前,我院标注监管“四类案件”共14件。(已完成)

(二)关于“坚持严的基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全面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组总抓、院长主抓,班子成员分头抓,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今年以来共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一把手”讲廉政党课2次,深入开展2025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排查整治8个方面16个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以“讲政治、讲纪律、讲规范、重实效”管理年活动为抓手,2025年以来针对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问题开展会风会纪、出勤考勤、庭审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共40次,下发督查通报26期。三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院庭长、员额法官等“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风腐一体查治要求,对发现的司法作风和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采取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年内共计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提醒谈话5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党纪处分1人。(已完成)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抓好分管部门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中去考虑、去部署。二是严格落实市委“谁分管、谁监督、谁谈话”的要求,围绕干警思想状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重点方面深入开展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1次,召开国庆中秋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1次,针对苗头性问题对干警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人次,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廉政谈话4人次,切实掌握谈话对象思想动态。三是立足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构建司法责任制条件下的法院廉政风险及岗位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138个,结合法院职责职能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健全相关制度56项,将审判管理、政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嵌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已完成)

(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8月28日召开的“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公正廉洁保障司法”问答新闻会精神和《关于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把“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落到实处的通知》要求,2025年以来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三个规定”集中学习5次,开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应知应会闭卷测试1次,通过加大对干警“三个规定”的日常教育,让干警熟知“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落实要求。二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三个规定”填报工作,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记录填报。截至10月31日,2025年以来全院“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880条,有报告记录38条,零报告842条。其中,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26条、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信息11条;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信息1条。“一把手”和其他院领导共填报15条有情况信息。自巡察以来,全院干警每月均能按时填报“三个规定”,未发生因未按规定填报被通报的情况。(已完成)

(4)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宣传与教育,于8月27日召开全院大会,再次学习请销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每一位干警充分了解请销假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二是严格、请销假审批程序,按照请假天数由庭室领导及分管领导、院长逐级审批,确保审批程序严格规范;三是强化监督与检查,定期通报干警考勤情况,对请销假不规范以及迟到、缺卡问题突出的干警进行谈话,同时要求院内值班领导结合内部督察制度,加强在岗情况等纪律作风问题的督察,及时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已完成)

2.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1)公车管理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车使用审批。已于9月份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审批权限,使用公车申请经审批批准及待调度员派车后方可使用,同时加强对公车使用审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完善公车派遣制度。明确派遣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公务出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公务用车派遣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公车私用和滥用现象;三是规范公车使用时间和场合。规定公车使用的时间和场合,确保公车使用的规范性,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时间表,加强对公车使用时间和场合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院未出现警务用车无任务出行而被公车管理平台通报的情况。(已完成)

(2)落实基层减负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关于基层减负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确保基层减负的要求落细落实。二是严格精文简会,在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前,充分听取各庭室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减少各庭室负担。同时,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如全年党组会议同比减少6期。三是改进政策执行方式。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等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建立实际可行的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制度到位。2025年,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取消了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层层加码的做法。(已完成)

3.狠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

(1)司法工作作风漂浮,会纪会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利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巡察、审务督察等通报内容,反复强调会纪会风、庭审着装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的思想教育,提高专业素养,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树立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不断加强对干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为严肃会议纪律,下半年已购买手机存放柜置于会议室门口,各类会议入会前参会人员需统一存放手机,同时严格实行会议签到,并由考勤督察人员在会后落实缺席会议情况。加强内部督察及通报制度,全年共计开展内部督察(含会风会纪)40期,下发督察通报26期。(已完成)

(2)文风不实。裁判文书、执行文书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年内共召开党组会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全院干警大会学习7次、支部主题党日学习11次、“三会一课”学习17次,切实加强全院干警的思想教育,提高专业素养,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利用法官专业会议,针对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对所有法官及助理进行针对性技能培训,全年共计召开法官专业会议13次。三是以数字化赋能“公正与效率”。院内统一购买“法信智校”软件和“校对通”产品服务,强化对裁判文书校对,确保法院所有文书的表述及制作正确、规范。(已完成)

(3)案件卷宗扫描归档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以“一张网”上线为契机,组织干警学习案件档案制作归档相关业务知识,切实增强干警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实施全流程节点管控,审管办每月初梳理上月应归档案件清单,25日对未归档案件进行预警提醒,督促承办法官及时督促书记员完成归档工作。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将归档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每月通报未及时归档问题,对影响归档及时率的责任主体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扣减绩效奖金。自巡察反馈以来,各类审执结案件均严格按照最高院“结案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规定要求时限进行归档。(已完成)

4.财务内部监督制度执行不严格。

(1)未按规定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采购、登记、盘点、处理等作出规定,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与使用人一同负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护等责任。二是年内聘请专业人员对我院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经清查盘点,我院现有资产使用部门18个,存放地点95个,实际占有使用实物资产数量2391件套,其中设备934件套,家具和用具1403件套,无形资产42件套,房屋和构筑物12件套。(已完成)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附件不全,摘要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审核流程。9月份已修订完善本院内控制度,明确财务审核范围、审批节点及责任分工,当前流程执行率100%。二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反馈问题,对2025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全面自查,对2025年以来公务接待凭证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凭证经办人对各自所报销凭证进行补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搭建常态化培训体系,不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同时加强对内控制度中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有效提升财务审核人员业务能力与责任心。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凭证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重点核查流程执行与审核准确性,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已完成)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激励机制不畅”的整改情况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支部建在庭上”有差距。

(1)责任压得不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内听取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汇报6次,分析形势任务,研究落实措施。年初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党员干警岗位直接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建职能部门(政治部)具体抓,党支部直接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探索实践“三支撑四保障一融合”党建工作法,将“雪域天平·香法红韵”高原特色党建品牌融入审执实践,以“雪域铸魂、天平护佑、香法传承”三大支撑筑牢根基,以“政治铸魂、组织强基、业务赋能、作风塑形”四大工程强化保障,构建“341”闭环工作体系,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精准融合、同频共振,以“党旗红”引领“法徽红”,推动党建业务相互促进、全面提升。三是创新“主题党日+”模式,以“雪域天平·香法红韵”党建载体,开展“香法红韵·案例分享会”15期、“香法红韵·法学沙龙”1次、专业法官会议12次。坚持需求导向,常态化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先后有1篇案例入选云南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篇裁判文书入选云南法院首届“六优”评选优秀裁判文书。(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年内组织召开“三会一课”17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2025年以来,“一把手”讲专题党课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4场次、处分违纪党员1人。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议,党员同志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对个别党员以具体工作建议代替问题的情况及时提醒制止。三是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活动,年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志愿服务活动5次48人,创新开展“香法红韵·读书分享会”7期,与昆明中院共同举办“云端读书会”1期,通过品读经典、交流心得,切实增强党员对党组织活动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四是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因开庭、会议冲突缺席的除外(以每周庭审排期及会议通知为准),在考核年度内未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次数进行相应处罚。(已完成)

2.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干部交流渠道狭窄,人才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香格里拉市新录用公务员“育苗计划”素质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将2020年以来新录用的9名公务员纳入青苗班培养范围,科学化精细化源头培养。提高公务员招录准入门槛,2025年我院择优录用4名公务员。强化入额遴选,加大对法官助理的培养,整改期间遴选2名优秀法官助理入额,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官干警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审判工作能力,年内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9期120人。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日常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法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进展情况,争取支持和指导,年内系统内部交流干部3人,提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2人,副科级领导1人,法官等级晋升2人,职级晋升5人。三是强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年内新招聘聘用制人员4名,及时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和晋升,确保书记员职业保障得到有效落实。鼓励参加业务培训、法考、学历提升,年内组织3名聘用制书记员参加全州法院系统书记员技能竞赛,其中1名书记员荣获全州第一名的良好成绩,近日代表全州参加全省书记员技能竞赛活动。(已完成)

(2)干警运用新技术工具提升业务能力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我院高度重视,将“法答网”作为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将“法答网”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法答网”常态化运用,助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教育引导,干警对 “法答网” 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使用频率和提问质量均有所提升。“法答网” 管理员认真履行职责,每周进行提醒和通报,对提问不规范、不积极的个人及时进行督促提醒。在用好用活“法答网”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引进“法研数智”“小智”等系统小程序,为法官干警咨询和问题解答提供多元服务支撑,确保干警通过运用新技术工具提升业务能力。(已完成)

(四)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的不实,推动落实问题整改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1.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政治部,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了党组书记、院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牵头抓,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本部门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后,及时对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责任进行再分工,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针对23项审计反馈问题逐一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台账资料分类存档。(已完成)

2.审计反馈问题选择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体系,指定专人牵头整改,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确保整改有序落地。二是全面梳理溯源,对照审计反馈列出问题清单并分类,深入剖析制度缺陷、流程漏洞、人员责任等根源。三是精准制定措施,针对23项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坚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四是完善内控制度,9月已完成相关内控制度修订,确保制度科学合规、切实可行。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定期审计与整改跟踪评估机制,强化风险预警防范,杜绝问题反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到位,共追缴违规报销差旅费3498元、《云岭先锋》征订费14782元,并已全额退回国库。(已完成)

3.存在“过关”心态,会议整改、纸上整改、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深刻剖析,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制定了《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和《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法院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情况和完成时限,建立了翔实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了整改工作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由院督察部门会同整改办,开展专项检查1次、随机抽查6次,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整改流于形式、走过场,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已完成)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院党组将持续深入抓好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把握新时代司法理念和实践要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政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推动作风建设长效长治。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效能。聚焦审判主责主业,依法审理经济社会纠纷,维护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诉源治理,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走深走深,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多元共治新格局。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四)巩固整改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推进事项紧盯不放,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真正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22446;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18号;电子邮箱:275434522@qq.com


中共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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