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综合利用尾矿生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988750143
联系人:尹建勇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邮 编:67449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综合利用尾矿生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建设项目 |
香格里拉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区 |
香格里拉市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迪庆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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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664.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2.64%项目年产1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总占地面积4946.69m2,总建筑面积2421m2。建设内容主要为砂浆生产区、成品库、办公区、食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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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对策措施 1、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文明作业,在施工作业中扬尘较大时采用洒水降尘,使产生的扬尘降到最低限度;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拌料场地、原材料堆放处最好固定,以便采取防尘措施;遇到连续的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产生扬尘较大的工序可增加洒水次数,减少扬尘;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②水环境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并入施工废水一起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声环境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挖掘机、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减少交通噪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 ④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施工期土石方的开挖与土石方的回填在场内周转,综合用于项目某些低洼处的填平,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其余的用于道路回填利用。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于项目内集中收集运至项目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 2、运行期防治措施 1)废水 ①项目内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排水系统,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车辆清洗,后期雨水排至项目区外道路排水沟。 ②项目建设1座10m3的化粪池,1座0.5m3的隔油池;由于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未接通,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利用;远期当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香格里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需加强对化粪池和沉淀池的管理,对于项目处理生活污水的化粪池,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化粪池是否正常运营、是否泄漏等情况,避免化粪池泄漏而造成生活污水非正常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气 ①砂石筒仓、尾矿筒仓废气通过车间排气筒P1排放,风量20000m3/h,高15m。 ②水泥筒仓仓顶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5000m3/h,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计量、搅拌及包装过程设置封闭式集气罩,通过车间排气筒P1排放,除尘器风机风量2000m3/h,排气筒高15m。 ④加强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减少扬尘排放。 ⑤加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系统的生产,并组织维修,待系统正常运转后,方能正常生产。 3)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收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1间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弃试样集中收集后出售。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置。 4)噪声 生产设备加减振垫或消声器,厂区四周多种植绿化常绿树种,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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