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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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07-17
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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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妹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划拨闲置土地支持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划拨目录》明确仅“非营利性”“非经营性”或“公益性”的建设项目才具备划拨条件。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3、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属于“非营利性”、“公益性”项目,因此无法以划拨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4、针对代表提出的社区范围内其他空闲国有建设用地的利用问题,可结合规划落实部分公益性项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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