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4330450953/202400455
文  号
香政办发(2024)55号
来 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4-24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8     浏览次数: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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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 现将《香格里拉 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印发给 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

2.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 金计划表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云财社﹝2023 〕283 号)、《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 通知>》(迪财社﹝2024 〕6 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 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香财社 ﹝2024 〕18 号 )文件精神,为提升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加快推 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加快推进贫困 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 精神、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 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相关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 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农房抗震改造


和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补足地震易发区房 屋设施抗震能力不足短板,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 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 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2024 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3000.6 万元, 任务数为 1667 户;下达 2024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66 万元, 任务数为 83 户。

2024 年乡(镇)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云南省) 的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为 3287 户,根据到位资金及任务数情况,  计划实施 2773 户(最终实施户数以乡(镇)实际实施户数为准), 在本市范围内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地区住房不满足抗震设   防要求的农房进行抗震改造,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农房抗震能力; 2024 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74 户。

三、组织机构

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 策部署,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支持 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 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 面。为提高我市农房抗震防震能力,全力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和农 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成立香格里拉市农房


抗震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宜如下:

组  长:高志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屈紫何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彭震东

市财政局局长

楚玉华

市民政局局长

和文强

市残联理事长

康银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和  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志尧

市审计局局长

秦红生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局长

扎  史

市林草局局长

扎西巴丹

建塘镇镇长

肖建华

小中甸镇镇长

罗  应

虎跳峡镇镇长

闵献能

金江镇镇长

拉茸农布

上江乡乡长

张晓莹

五境乡乡长

和兴华

尼西乡乡长

和志宏

格咱乡乡长

格桑顿珠

东旺乡乡长

杨  勇

三坝乡乡长

杨冬辰

洛吉乡乡长


李  衡   市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结合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村)保 护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重要区域的廊道风 貌控制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本年度提高农房抗震安全性建  设计划,协调、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定期、不定 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及需要解决的事宜,负 责协调推进项目,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 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请自行增补,不再另行下文。

领导小组下设香格里拉市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负 责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指 挥 长:屈紫何

市住建局局长

副指挥长:李  衡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晓勇

市住建局建设所所长

牛云清

市住建局住房中心主任

马学东

市住建局村镇所所长

赵  裕

市住建局定额站站长

王  祺

市住建局市政管理站站长

刘东鹏

市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金晓璇

市住建局定额站副站长

朱燕慧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立项等项目前期工 作,全力做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报告(一户一报告)


与加固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指 挥部下设办公室、技术指导组、财务组。各乡(镇)农房抗震改 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实施,为确保 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

(一)办公室

主  任:朱燕慧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成  员:鲁茸央宗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陈丽明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相关文件上传下达,相关材料统计、报送, 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协调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上级交 办的各项事务。

(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和丽苹

市住建局副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牛云清

市住建局副高级工程师

马学东

市住建局村镇所所长

成  员 : 赵  炜

市住建局工程师

刘东鹏

市住建局工程师

王  祺

市住建局工程师

赵  裕

市住建局工程师

赵松涛

市住建局工程师

西  木

市住建局工程师

巴  松

市住建局工程师


罗  欣

市住建局工程师

金晓璇

市住建局工程师

木  俊

市住建局工程师

赵  堃

市住建局工程师

阿南农布

市住建局助理工程师

央  央

市住建局中级工

刘晓龙

市住建局初级工

李孟锡

市住建局驾驶员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项目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 技术问题,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并提供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建 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 三)财务组

组  长:彭灿英   市住建局会计

成  员:海  峡   市住建局出纳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 省、州、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建设资金。

(四)香格里拉市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分组包 乡(镇)名单

乡(镇)

包乡(镇)人员

备注

建塘镇

牛云清、赵裕、马学东

小中甸镇、虎跳峡镇

赵炜、木俊、西木

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

李孟锡、和丽苹、陈丽明


尼西乡

赵堃 、 巴松、鲁平

洛吉乡、三坝乡

赵松涛、王祺、刘东鹏

格咱乡、东旺乡

阿南农布、央央、王晓勇

四、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 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 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 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 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 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的问题。

(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各地要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 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四)经济适用,确保安全。坚持把房屋结构抗震能力提升 及工程质量达标贯穿于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全过程, 强化监督,加强指导。

五、改造对象

(一)符合纳入农房抗震改造的对象

1.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排   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到农村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重点对象包 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严重困难家庭( 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


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 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 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用于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  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在农房抗震改造 实施过程中,钢套箍、钢板、扒钉、螺栓、角钢螺栓、钢拉索、 和农户用电线路(消防安全)等八项必须全部改造,室外散水、 木屋盖加固与修复、瓦屋面加固或翻新、基础石脚加固、墙面裂 缝的加固修复等五项至少2 项同步纳入改造项目中,改造时必须 按照要求使用合格产品进行改造,保证每户农户的工程量价格必 须高于 1 万元(家中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有特殊困 难的现役军人户改造的工程量价格必须高于高于 1.8 万元),并 进行竣工验收。

3.各乡(镇)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时,补助对象房屋需经 住建局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达不 到抗震设防烈度目标要求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 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有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 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4.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 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规﹝2020 〕1 号)的要 求,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户籍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 军人遗属)、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中的特殊困难人 员纳入补助范围。

5. 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 震设防要求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房、不愿意易地扶贫搬迁等原   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 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 设指挥部后,可纳入改造补助范畴内。

( 二)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 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

2.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3.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 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

( 三)不符合纳入的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改造对象:

1.在农村一户多宅且均为安全住房的农户;一户多宅且有一 宅为安全住房的(一户多宅且均有安全问题的农户,只能提升改 造一宅 )。

2. 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 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3.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4.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 造范围。

5.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实施过农房抗震改造 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因灾致危等 特殊情况除外);2023 年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不能重复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并且同一年不能同时享受农房抗震改造和农 村危房改造。

六、改造内容

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 造鉴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服务。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 一户 一报告),再编制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依照《农村住房安 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 术导则>》及其他标准进行改造。

七、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编制实施方案(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4 月 1 日)。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 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服 务,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一户一报告),再编制设计方 案( 一户一方案)。根据调研摸底情况,编制《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 二)方案审定(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实施方 案编制完成后,由市住建局请示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进行方案审 定,并报州住建局备案。

( 三)项 目实施(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农房 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负责统筹实施各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农户按照设计方案( 一 户一方案)自主进行改造。确无能力实施或限期内无法完成的农 户,由乡、村两级组织有能力的施工队伍统一实施,并签订三方 协议,按照制定的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实施,验收合格后, 由乡、村两级支付工程费用(原则上每个乡(镇)召开一次现场 会,培训当地工匠)。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按照设计方案( 一 户一方案)由乡(镇)负责,农户自主进行改造。各乡(镇)负 责实施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要求按照设计方案( 一户一方 案)做到“ 一户一档”,并将档案资料一并报建设指挥部,做好 档案归档工作。

( 四)检查验收(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项目 实施完工后,11 月 15  日前由各乡(镇)组织初验,验收合格后 报指挥部;11 月 15  日-11 月 30  日建设指挥部请示领导小组后会 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进行总验。

八、补助资金

各乡(镇)要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并结合实


际,按照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进行改造,实际改造工程量必 需大于补助金额。

(一)结合历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农房抗震改造前期鉴定 排查实际,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根据设计 方案(一户一方案)进行补助,一是农房抗震改造农户补助标准 为 1 万元/户;家中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 三属” 、有特殊困 难的现役军人农户,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的农户补助 1.8 万元/户。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5 万元/户,拆除重 建农户补助 2.5 万元/户;截止 2024 年 2 月 22 日未录入系统,因 突发事件需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的按 1.5 万元/户,拆除重建农户补 助 2 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由建设指挥部包乡(镇)人员负责和各乡(镇)对接,根据农户 实际实施工程量确定,再由建设指挥部审核把关,最终兑付至农 户社保卡。

( 二)本年度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所 产生的费用纳入年度项目计划(含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 检测、实施方案编制、监理、档案等),由建设指挥部根据合同 及工程进度直接兑付至各施工单位。

九、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 核,避免资金重复享受,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严格按惠民 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群众身


上。加快资金支出兑付进度,结合农户进度和施工情况,按照最 高至补助款的 80%的比例提前拨款,提前支付至农户社保卡,支 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施工,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 合格后30 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2024 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金力争 2024 年 12 月底完成支出和兑付。各乡(镇)人民政 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 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 现问题并整改,每户巡查不少于 4 次,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 村(居)委会要安排相关村干部协助管理,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 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 三)档案管理要求。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 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 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 资金拨付情况在乡(镇)、村、组进行三级公示,公示资料及照 片由乡(镇)政府统一存档并上报住建局一份,各乡(镇)配合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将工程实施、竣工验收、改造前中后照片等材 料存入农户档案。各乡(镇)根据保存的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 房改造户纸质档案,将档案信息“ 改造一户,录入一户”全部及 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 四)加强农户花名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


农房抗震改造花名册的监督管理,组织村(组)严格筛选排查, 加大对纳入农户的监督力度,对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农户坚决不能 纳入,尤其避免历年享受过的农户出现重复享受的情况,如各乡 (镇)上报实施的花名册出现不符合享受政策及重复享受的情  况, 由各乡(镇)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到位,农村 危房改造计划74 户全部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到位3000.6  万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上级任务数安排,我市计划实施 2773  户(最终实施户数以乡(镇)实际实施户数为准,详见附件2)。 若上级下达第二笔补助资金,结合到位资金及任务数,根据此实 施方案继续开展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相关工作,不再另行下文。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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