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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6-30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4     浏览次数: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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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财202636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香格里拉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林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指挥部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通知》(财农〔202624号)文及《中共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政府党组第48次(扩大)会议经费议题决定事项通知》第一项研究决定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资金557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下达你们,支出请列入2026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安排使用资金,聚焦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投入保障。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支出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州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在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各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请于收文后的5个工作日内,“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进“项目库管理”申报相关项目,以确保资金指标的及时下达和资金拨款进度。

五、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绩效目标表请在2026626日之前上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1.2026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

汇总表

2.2026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

明细表

3.2026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

绩效目标表(省对下)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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