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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7-07
关于发放2026年7月“孤儿及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09:37     浏览次数: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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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6年7月“孤儿及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社会福利股、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6〕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7月,我市24名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7月应发放资金33600.00 .00元(大写:叁万叁仟陆佰元整),实际为扣减享受的低保金额4636.00元(大写:肆仟陆佰叁拾陆元整),差额发放资金28964.00元(大写:贰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整)。

2026年7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的月人均补助标准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均为1400元。

根据《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2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3月起,散居孤儿在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的同时,民政部门应全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故2024年4月起,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的散居孤儿不再扣除中央配套资金。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及时核准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信息,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联系,同时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乡镇2026年7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7日


附件:

2026年7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乡镇

人数

7月应发放资金

7月发放低保金额

7月实际发放资金

备注

1

小中甸镇

1

1400.00

0

1400.00

2

虎跳峡镇

2

2800.00

0

2800.00

3

金江镇

6

8400.00

1380.00

7020.00

4

尼西乡

2

2800.00

0

2800.00

5

格咱乡

1

1400.00

584.00

816.00

6

三坝乡

5

7000.00

584.00

6416.00

7

建塘镇

4

5600.00

1168.00

4432.00

8

上江乡

2

2800.00

920.00

1880.00

9

洛吉乡

1

1400.00

0

1400.00

合计

24人

33600.00

4636.00

289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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