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6年第11号
(总第245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五境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六年三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香格里拉市五境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7日,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香格里拉市五境乡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香住建复〔2020〕21号)批复概算总投资1188.37万元。该工程位于五境乡集镇西北侧,项目占地3.8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近期每日150立方米,远期每日300立方米,处理工艺A2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人工湿地装置,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污水处理站土建部分包括粗格栅、调节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人工湿地及值班室等附属设施。一体化设备按照近期新建两组一体化设备,单组处理规模为每日100立方米,其他处理设施按远期建设规模每日300立方米实施。铺设管径DN300污水管2395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11万元、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以及多计待摊投资0.39万元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针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11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按实际完成投资进行结算;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三是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清理应收款项;五是多计待摊投资0.39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收回多计监理费0.39万元,按照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实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等规定规范财务工作及进行概算静态控制、动态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结转交付使用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三是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及时支付拖欠账款,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组织学习财务制度管理规范,保证在后续项目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完成整改。其余问题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完成整改整改。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