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6年第10号
(总第244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六年三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0日,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香格里拉市上江乡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香发改发〔2020〕56号)文件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637万元。该项目位于上江乡格兰村环乡道路西侧。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占地约4.86亩,处理规模为近期200立方米/日,远期4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A²0+MBR工艺,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污水处理站土建部分按照远期一次性实施,包括粗格栅、调节池、污泥池;一体化设备按照近期实施,近期先实施2组,单组处理量为100立方米/日;远期增加;DN300-400污水管总长7708米;庭院污水系统新建玻璃钢化粪池421座,含DN150污水管共计10240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53万元、多计待摊投资0.34万元、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针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53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实际完成投资进行结算;二是多计待摊投资0.34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作相应的账务调整;三是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五是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及时清理应收款项。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实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规范财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核定项目建设成本;三是项目完工后及时结转交付使用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及时支付拖欠账款,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组织学习财务制度管理规范,保证在后续项目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其余四个问题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完成整改整改。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