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6年第9号
(总第243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六年三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3日,迪庆州水务局以《关于准予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迪水许可〔2021〕9号)文件决定准予迪庆州香格里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行政许可。批复工程总投资1676.17万元。该项目分布于虎跳峡镇、小中甸镇、金江镇、建塘镇、尼西乡、三坝乡、洛吉乡、东旺乡、上江乡、格咱乡六乡四镇。批复工程建设的规模:实施六乡四镇38个项目点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内容为:拦水坎19座、集水井9座、过滤池24座,沉砂池1座、5立方米水池4座、10立方米水池4座、20立方米水池2座、30立方米蓄水池10座、50立方米水池6座、水表1410套。新建及修复输水管道、管网PE管道172.19千米,热镀锌钢管5.09千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30万元、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项目建成后续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针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30万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按实际完成投资进行结算;二是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四是项目建成后续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应加强项目建成后续管理维护工作,及时督促管护主体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实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规定规范财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核定项目建设成本,及时核算,及时缴纳印花税,严格履行纳税义务;三是项目完工后及时结转交付使用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香格里拉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针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30万元的问题,香格里拉市水务局与施工方按实际完成投资进行结算,于2026年1月已收回多支付20.30万元;二是针对项目完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香格里拉市水务局于2025年10月完成资产清查,移交给相关乡镇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三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按要求组织学习财务制度管理规范,保证在后续项目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四是针对项目建成后续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正在整改。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