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迪庆州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直接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你单位提交的云南省迪庆州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迪庆州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占用香格里拉市集体林地0.0200公顷。按权属分:建塘镇北郊、仓房、金龙、北门四社区共有仓房等十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050公顷;洛吉乡洛吉村民委员会中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050公顷;上江乡格兰村民委员会巴迪三组集体林地0.0050公顷;小中甸镇联合村民委员会共着组集体林地0.0050公顷。
二、你单位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你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严禁超审批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严禁在直接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在使用林地过程中,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严禁非法使用林地和破坏林地植被行为,使用林地的面积或位置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四、项目区涉及在三江并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建设,你单位要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确保风景名胜区的有效保护。
五、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移植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六、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建塘分场,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洛吉分场,香格里拉市上江乡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上江分场,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小中甸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木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