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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公开日期
2026-06-10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2026年地质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0 10:29     浏览次数:134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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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610日《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2026年地质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2026年地质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0-20266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7-8835259

   真:0887-8223031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

    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2026年地质勘查项目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格咱村普朗铜矿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小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由2部分组成,其中9-42线深边部补充勘探矿钻探工程量15700m/21孔,外围探矿权地质勘查钻探工程量2900m/7孔,共18600m/28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85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和植被保护措施

为减小探矿活动对植物植被影响,提出以下措施:

合理进行工程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少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占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勘查活动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布设临时占地,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的范围,加强管理,不得随意破坏植被。

探矿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对探矿工程区等被破坏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乔++草模式,按一定间距混种,植被恢复面积2715m2

建议种植勘探矿区及周边地区原有植物,以使当地生态环境尽可能地恢复到原有状态。加强对绿化措施的养护管理,对死株及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补植补种。若生态较好且破坏较小地区,可以采用自然恢复恢复过程禁止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

勘查期间各个点勘探结束后,必须对场地内的临时设备进行移除,清除场地内的各种施工垃圾。

2)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保护野生动物生境。施工结束后,做好工程占地内回填绿化恢复,尽量减少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让施工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要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降低噪声等环境影响,从而避免施工机械噪声过大,影响动物正常的觅食、繁殖、活动

探矿活动需严格遵循法律要求,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非法猎捕行为,尤其是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如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栖息区域应主动避让动态调整探矿区域和作业时间,避开动物活动高峰期

3)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每个探矿点作业结束时,立即将堆放在作业点附近的剥离表土、废土石回用于该作业点的植被恢复,禁止剥离表土、废土石长期堆放造成水土流失。

避免在雨天进行工作。

尽可能选择低洼平缓地带布设施工,确保场地坡脚稳定,必要时加强防护,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弃土石及时平整压实,防止水土流失尽可能集中布置,防止到处散落,影响生态景观。

4)勘查结束生态保护措施

场地恢复平整应结合现场情况,尽可能按原始地形地貌平整。难以复原的地段,应按场地平整标高进行平整,尽可能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施工现场的池、沟等,应采用平整开挖的土石进行回填压实,恢复工作不应产生新的挖损破坏

钻探及其它施工场地恢复,应对废浆、废液进行固化处理,深埋于开挖的坑、池底部不达标外运的除外),其上部回填开挖存放的碎石、土石,最后将草皮、腐殖土等表土按顺序覆盖压实

植被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植物为主不能采用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植被恢复时采用当地常见种,不得引入外来品种须同时采用多种植物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恢复区植物单一化

勘查期间各个点勘探结束后,必须对场地内的临时设备进行移除,清除场地内的各种施工垃圾

勘查活动结束后,应根据景观相似原则,对探矿活动造成的土壤、植被和地表景观破坏进行恢复。

2.废气

探矿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扬尘、燃油机械废气等。为进一步减小探矿活动无组织扬尘对周边敏感点及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措施:

项目勘探时在干燥风大的天气进行适时的洒水降尘;

设置10套移动式洒水降尘设施(通过抽水泵连接活动软管、洒水喷头组成),探矿期间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洒水降尘设施进行洒水降尘;

在探矿结束后及时回填土方,对草地和荒坡地播种草籽或种植当地树种;

④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量不大,燃油机械废气经植被净化、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探废水、地下涌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钻探废水:共设置25座沉淀池,其中191m3沉淀池,62m3沉淀池;钻探冷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地下涌水:钻探涌水用泵抽排至钻探废水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及钻探用水。

临时堆存场地淋滤水:临时堆存场地周围设置截排水沟,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排入钻探废水临时沉淀池回用于钻探用水。

施工期废水得到合理利用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从声源上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减震的设备。

合理安排作业时序,禁止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

③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④给水泵等大噪声设备添加减振垫,以减少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⑤对探矿人员及高噪声施工机械集中点作业人员加强劳动保护,施工人员须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5.固废

探矿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沉淀池污泥、废矿物油、剥离植被、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

钻探废土石装袋后暂存于钻孔旁,在钻探结束后作业场地回填及绿化恢复覆土,不产生弃方。

沉淀池底泥回用于作业场地回填及绿化恢复覆土。

剥离植被在矿区晒干后送普朗铜矿生活区作为薪材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垃圾收集点清运处理。

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由每次维修后使用铁桶运至普朗铜矿危废暂存间,和矿区危废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协调管理,确保以上措施得到落实。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矿产资源勘探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施工完成后,对钻井封孔,对钻井平台进行迹地清理,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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