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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6-04-23
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香林草许准〔2026〕6号 )
发布时间:2026-04-23 09:37     浏览次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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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云林规〔20222号)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2025年香格里拉市洛吉乡洗脸盆垭口至三号营地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建塘镇境内国有草原面积2.6476公顷按草地权属分: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境内国有草地1.0090公顷,洛吉乡境内国有草地1.6386公顷。按草地地类统计:天然牧草地面积1.9012公顷,其他草地面积0.7464公顷;按草地类统计:山地草甸类面积0.0731公顷,高寒草甸类面积2.5745公顷。

二、你单位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

三、你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严禁超审批范围或异地使用草原,在使用草原过程中,不得改变草原用途;严禁非法使用草原和破坏草原植被行为;使用草原的面积或位置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

四、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洛吉分场,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建塘分场对该项目使用草原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使用草原和破坏草原植被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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