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的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经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香格里拉市税务局联合确认,香格里拉市噶丹·松赞林寺、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市(县)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6年-2030年。
获得非营利性免税资格的单位,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免税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2026年第一批市(县)级非营利性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香格里拉市税务局
2026年7月16日
2026年第一批市(县)级非营利性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享受资格年度 |
1 | 香格里拉市噶丹·松赞林寺 | 2026-2030年度 |
2 | 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6-2030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