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证作废,特此声明。
1、补证基本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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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茸竹玛 尼玛 | 云(2018)香格里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595号 | 533421101205GB01103F00010001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北郊社区左瓜组 |
2、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格里拉市政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887-8289615.
申明日期: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