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与收益分配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发〔2020〕19)、《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19年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香办发〔2019〕84号)、《香格里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香贫开发〔2018〕17号)等文件中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香格里拉市工作实际,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8日印发的《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我局研究起草了《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围绕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确保管理办法符合实际、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0日(共18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经济管理站,邮箱:1766541688@qq.com;联系人:海秀花;联系电话:15008864119
三、其他事项
1.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在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gelila.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查阅。
2. 反馈意见请客观务实、理由充分,便于研究吸纳。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