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五次会议第2026082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提案》内容中:“当前香格里拉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目前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然存在滞后现象。由于农户信息分散、收集难度大,导致农户信用信息不全面、不准确,金融机构难以对农户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从而限制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二是金融机构协同不足。目前,驻香格里拉市金融机构中,由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差异化定位和协同不足,有些金融机构在支持乡村振兴时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导致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不匹配。同时,金融机构之间的协同不足也限制了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流动”。主要涉及中国人民银行迪庆藏族自治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迪庆监管分局工作职能,就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答复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分行及迪庆金融监管局意见为准。
针对,“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进度缓慢。因年初无法及时准确预测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的时间节点及金额,导致项目准备时间不够充分,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在年末入库,安排的项目资金无法在当年及时安排形成项目支出和实物工作量”。答复如下: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相关资金受上级转移支付时间的不确定影响,我市收到转移支付资金的不确定因素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指标下达时间,进而影响实施单位项目推进工作,我局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财政政策支持的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金指标下达工作,另外我市目前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实施方案日期限定于2025年,2026至以后年度实施方案暂未确定。建议全力对接相关部门,将对应问题交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